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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投6.3亿建264个民政福利设施
      时间:2013-08-22 12:25

  记者杨英春、实习生曾传秀从15日召开的全区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座谈会上获悉:今年,国家和自治区已下拨6.3亿元资金,支持全区建设福利服务中心、老年养护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烈士陵园、精神福利院、儿童托养中心、社区服务站等264个民政福利设施,目前绝大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

  尼勒克县儿童福利院就是今年建设的264个民政设施中的一个,该院院长刘作朝电话告诉记者,投资600万元的儿童福利院不久就要完工,建成后将新增80个床位,可满足全县孤儿居住和生活。

  据了解,今年年初,自治区民政厅决定大力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资金支持,实施金秋工程、避险港湾工程、抗震防灾工程、慰烈工程、失能老人康复工程等八大民生工程,全面提升民政为民能力。

  为保证按时完成各项民生工程,民政厅年初专门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民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先后7次召开民政项目推进会,专门研究解决民政民生工程领域遇到的问题。此外,民政厅将此纳入绩效考核,先后5次派督察组检查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并从4月份开始,建立民生工程月报制度,一月一通报。

  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介绍,目前老年儿童福利类的199个项目中已有143个开工建设;避险港湾工程完善了208个挂牌的避难场所基本避灾配套设施;投入了2700万元维修和改造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目前多半任务已完成;抗震防灾工程,年初纳入规划的地州级、县(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大半已开工建设。

  我区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本报乌鲁木齐8月15日讯记者杨英春、实习生曾传秀报道:全区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座谈会15日召开,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在会上表示,为有效解决低收入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年底前我区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据了解,今年自治区制定并下发了《自治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对具有本地户籍、在最低生活保障和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之外,因病、因灾或因子女上学等各种特殊原因导致的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低收入家庭(重点是低保边缘家庭)进行临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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