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买到的“证件”上印着“北京地铁保安临时证”,单位署名为北京地铁运营二公司。新京报记者 何光 摄
200元买张“地铁保安临时证”,可免费乘坐地铁?近日,记者根据有人在QQ上发的广告,买到一张这种证件,并持该证在多条线路试用,均被免费放行。
昨日,北京地铁方相关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已对此事介入调查。
在地铁口出示“临时证”获放行
“出售地铁工作证件,200元一张,使用该证件坐地铁可免费。”一读者说,他的QQ最近收到这样一条广告,并留有联系方式。
4月7日,记者拨通该联系号码,对方一名男子自称姓赵,表示手里有地铁工作证出售,可去地铁站现场试用后交易。“证件绝对是真的,到地铁里面保证好使。”该男子称,他已卖出多张。
记者称要买证,当晚6点多,该男子带记者进入10号线分钟寺站A口。其让记者自行买票进站,他自己则走向售票窗口,用手里的证件在售票员窗口展示了一下,说“刷一下员工卡”。工作人员未核验其证件,便拿出自己的员工卡在闸机上刷了一下,男子顺利进入。
称是从地铁公司内部拿出的
记者看到,男子所持的“地铁工作证件”正面底色为黄色,左上角有地铁LOGO,卡片正中印着“北京地铁保安临时证”九个红色大字,卡片下方署名单位为北京地铁运营二公司,并盖有一个红章,但字迹非常模糊。卡片背面,印着绿色的“使用须知”,称该证只限本人上下班乘车换票使用。
“都卖了一千多张了,除了昌平线、机场线及房山线等少数线路不好使外,其他地铁保你通行无阻,最低保你一年。”该男子称,临时证是他从地铁公司内部拿出来卖的,他只是从中抽成。他同时提醒记者,若有人问起来,就说自己是北京地铁文安分公司的。
经过讨价还价,记者最终以150元的价格购得了这张“地铁保安临时证”。随后,记者持该证件分别乘坐10号线、1号线、2号线、5号线,在东单、西单、国贸、宣武门等10余个地铁出入口,均得以免费放行。其间,未有地铁方工作人员核查记者手中的证件。
多站工作人员称
不知如何辨真伪
北京地铁文安分公司称,未承接地铁安保业务
前日下午,地铁东单站1号线至5号线换乘通道,一名杨姓保安证实,他每天上下班,只需出示保安证便可免费乘坐地铁,“我们的证都是由公安部发放的保安证,这种证件从未见过。”
宣武门、东单、西单、五棵松、古城等多个地铁站的多名地铁员工均表示,从未见过记者手中的“地铁保安临时证”。前门站一工作人员称不清楚如何辨别证件真伪,放行只是因为记者手中的证件上能看到“地铁保安”几个字。
负责1号线地铁安保服务的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西城分公司一罗姓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给保安发放的证件均带有照片和个人基本信息,从未见过“地铁保安临时证”。不过,该负责人称,北京地铁线路由多个保安公司分别负责安保业务,他不清楚其他公司是否发放过类似证件。
针对赵姓男子提到的北京地铁文安分公司,记者昨日联系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称,他们公司并未承接北京地铁任何项目的安保业务,公司员工也没有可免费乘坐地铁的待遇。
昨日下午,北京地铁运营二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已介入调查。
针对“是否有向某些单位和个人发放过‘北京地铁保安临时证’”、“地铁工作人员为何不核查证件就放行”等问题,北京地铁公司未予回应。
■ 律师说法
持该证坐地铁涉嫌不当得利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称,如果地铁方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出售证件,致使地铁公司收入减少,后者可依据劳动合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该证件系伪造的,伪造者则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销售者为共犯,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至于使用该证免费搭乘地铁的乘客,地铁公司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新京报记者 何光)
多站工作人员称
不知如何辨真伪
北京地铁文安分公司称,未承接地铁安保业务
前日下午,地铁东单站1号线至5号线换乘通道,一名杨姓保安证实,他每天上下班,只需出示保安证便可免费乘坐地铁,“我们的证都是由公安部发放的保安证,这种证件从未见过。”
宣武门、东单、西单、五棵松、古城等多个地铁站的多名地铁员工均表示,从未见过记者手中的“地铁保安临时证”。前门站一工作人员称不清楚如何辨别证件真伪,放行只是因为记者手中的证件上能看到“地铁保安”几个字。
负责1号线地铁安保服务的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西城分公司一罗姓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给保安发放的证件均带有照片和个人基本信息,从未见过“地铁保安临时证”。不过,该负责人称,北京地铁线路由多个保安公司分别负责安保业务,他不清楚其他公司是否发放过类似证件。
针对赵姓男子提到的北京地铁文安分公司,记者昨日联系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称,他们公司并未承接北京地铁任何项目的安保业务,公司员工也没有可免费乘坐地铁的待遇。
昨日下午,北京地铁运营二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已介入调查。
针对“是否有向某些单位和个人发放过‘北京地铁保安临时证’”、“地铁工作人员为何不核查证件就放行”等问题,北京地铁公司未予回应。
■ 律师说法
持该证坐地铁涉嫌不当得利
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孝顶称,如果地铁方工作人员以牟利为目的出售证件,致使地铁公司收入减少,后者可依据劳动合同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若该证件系伪造的,伪造者则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销售者为共犯,应被追究刑事责任。“至于使用该证免费搭乘地铁的乘客,地铁公司有权要求其返还不当得利。”(新京报记者 何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