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里雨里,奔波为你——互联网平台经济催生大量新型就业岗位。与此同时,外卖骑手们看似拥有自由的工作状态,实际上并不自由,他们被称为“困在算法中的人”。
曾经当过5个月外卖小哥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陈龙告诉记者,算法系统甚至会根据外卖员的身高、步幅步频等,来定制他们送餐所需的时间并制定最快的送餐方案。此外,在很多加盟点里,订单分配并不公平,一部分人总可以拿到更近更多的订单,他们的薪水也比其他的专送骑手薪水高得多。此外,去雇主化、劳动关系灵活化的特征,也使得外卖骑手等新业态从业者无法获得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确定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若干政策措施。会议从劳动关系、劳动报酬、职业伤害、技能培训、养老医疗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对于涉及约2亿灵活就业劳动者撑起的零工经济新业态,国务院推出一套维护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政策“组合拳”,中国新业态经济将进入规范发展的新阶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主任张成刚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对新就业形态采取的主要是支持发展的态度,以包容审慎的原则进行监管,在这个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社会热点,甚至是一些劳动争议的事件。十四五规划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此次国常会关于新就业形态的5条措施(下称“国5条”)均是围绕“规范”这个原则来进行的。
灵活就业更需“安全感”
在7日的国常会上,提出适应新就业形态,推动建立多种形式、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关系。对采取劳务派遣、外包等用工方式的,相关企业应合理保障劳动者权益。此次将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
去年底,某外卖平台一骑手在送餐途中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告知仅可以获得2000元人道主义赔偿和3万元商业意外险赔偿。在社会广泛关注下,该平台最终给予骑手家属60万元抚恤金。
骑手的权益保障已受到广泛关注。近期,“副处长送外卖12小时赚41元”一度冲上微博热搜,引发网友热烈讨论。故事的主人公——北京市人社局劳动关系处副处长王林深入基层一线,体验了外卖小哥的不易。王林说起这段经历,称综合来看,“外卖小哥是一个入门门槛较低的工作,收入相对来说还不错”。
在王林参与录制的纪录片《我为群众办实事之局处长走流程》中,不少众包骑手表示“每天3元的保费不知道包含哪些”,意味着骑手并不了解自己承担费用的保险能保障哪些权益。
对于这一问题,纪录片中美团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为网约配送员提供的权益方式主要是通过商业保险,众包骑手每人每天3元保费从佣金中扣除,其中包含60万元的身故伤残险和5万元的医疗费。
除了众包骑手,美团平台上另一类骑手是专送骑手——在工作机制上,众包骑手自主抢单,专送骑手平台派单且工作时间更加固定。
一位专送骑手表示,“我每个月交80元的保险费,直接从工资里扣。”但对于保险费具体保障哪些权益,该骑手同样表示并不清楚。
也有骑手表示罚款问题才是重点。另一位专送骑手表示,和众包骑手相比,专送骑手受差评和投诉影响更大;无论是一类投诉还是二类投诉,罚款都较高。
对于目前商业保险能否保障骑手权益一事,国际新经济研究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郑磊表示,平台现在和骑手多是兼职劳务关系,所以骑手的社会保险有所缺失。此外,骑手在配送过程中也可能对他人存在伤害风险,现阶段对这一问题重视不足。
郑磊表示,垄断导致骑手对个别平台的依赖性过大。如果市场竞争较充分,不同平台之间也会在薪酬和福利(包括保险)方面进行竞争,形成一个相对合理的薪酬和风险保障结构。
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表示,平台企业应该和保险公司合作推出针对骑手的特定险种,以保障骑手权益。
针对骑手福祉问题,美团此前在官方公众号发文称:“今年以来,我们举办了53场骑手恳谈会。去除重复问题后,一共收集到60多条骑手的反馈建议,目前有25条已经完成改善或进入改善流程。关于骑手的保障福利,未来,我们会积极参加职业伤害保障试点,配合政府工作,为骑手提供职业伤害保障。”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灵活就业行业为网约车司机。目前,没有公司为他们缴纳社保、医保等保障,这也是新业态发展下的另一个问题。
北京网约车司机刘师傅表示,他报名了“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每个月自费认缴。他希望平台能负责司机保险。“我觉得平台有必要给司机交社保或五险一金。网约车司机是一个新兴职业,怎么能够不上保险呢?”刘师傅认为,网约车司机目前只是合作共赢的关系,并没有归属感。刘师傅用了一个比喻形容和平台的关系,“好像打仗需要后勤保障,司机也需要归属感和保障,才能没有后顾之忧。”
另一方面,刘师傅表示不清楚司机和平台之间的权利义务,遇事不知道该如何解决。“一旦有事不知道该向谁反映,只能找客服,但是客服的权力有限。”
建立多种劳动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认为,我国的劳动法是一个严格的“二分法”,只要认定了劳动关系,就可以享受劳动基准的保护;但如果不认定劳动关系就属于民事关系,出现问题就只能协商解决,不能用法律的强制性去保护劳动者。
目前的劳动法律法规在判定劳动者与平台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时面临很大的困难,劳动者的权益难以在法律框架内获得相应的保障。
张成刚表示,国务院提出推动建立多种形式、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关系。与现有的平台企业和劳动者之间只是民事关系相比,建立多种形式的劳动关系是一项收紧的措施,会增加平台需要承担的保障责任。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适应新业态的劳动关系要比传统的劳动关系责任小,这也就意味着平台企业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传统企业还是要少一些。
从目前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来看,广东、浙江等地更加倾向于维持劳动者与平台之间现有的关系,而像南京等城市则倾向于收紧,将新业态的一部分纳入传统的劳动关系之中。
今年5月1日,南京市试行《关于规范新就业形态下餐饮网约配送员劳动用工的指导意见》,即“外卖用工18条”。
这份意见将外卖骑手分为专送骑手与众包骑手,要求专送骑手与用人单位所缔结的用工关系为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书面或口头形式的劳动合同;众包骑手则被定性为灵活就业人员,与平台企业或劳务外包企业建立劳务、承揽等法律关系。
“外卖用工18条”规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卖骑手,应当依法由用人单位投保参加社会保险,双方协商确定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安全保障等事项。
抽成比例、算法需听取劳动者意见
“国5条”中的第二条提出,企业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督促平台企业制定和完善订单分配、抽成比例等制度规则和算法,听取劳动者代表等意见,并将结果公示。不得违法限制劳动者在多平台就业。
张成刚认为,大部分平台企业是可以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但在制定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标方面还存在着问题,其中关键是行业层面的劳动定额一直都没有建立起来。当谈到新业态损害劳动者安全健康时,缺乏明确的劳动定额标准,这一问题确实需要进一步探讨。
针对外卖快递中工伤事故频发的情况,国常会提出,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这一试点预计在7月推出。
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会与传统的工伤保险有所区别,更加强调多方的责任。按照此前国务院的部署,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合理界定平台企业责任,探索用工企业购买商业保险、保险公司适当让利、政府加大支持的机制。
娄宇表示,工伤保险试点方面要突破的是劳动关系以及工伤认定时的“三工条件”,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等限制。
在养老保险方面,此次的“国5条”提出,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
娄宇表示,对灵活就业人员来说,最难的还是养老保险。平台不愿意与劳动者建立雇佣关系,根本上还是考虑到成本问题,尤其是养老保险的成本,作为动辄以百万员工来计的平台企业来说,这种负担是它们难以承受的。
张成刚认为,户籍限制是长期以来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面临的一个难题,放开参保的户籍限制在大部分城市都可以做到,但在特大城市还会面临着一定的困难,不同的地方可能会采取不一样的政策。
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表示,当前需要增强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适应性,突破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和享受待遇的户籍限制,结合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特点完善参保和待遇条件,增强参保激励性和经办灵活性,在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之间架设阶梯,引导灵活就业人员由居民养老保险逐步转向职工养老保险,增强未来养老保障。
(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