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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总局公布12起垄断案件
      时间:2013-07-30 10:41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9日通过其新开通的“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公布了12起已查结的垄断案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任爱荣表示,此举旨在满足公众获取垄断案件信息的需要,提高工商机关反垄断执法工作透明度。

  这12起垄断案件是:江苏省连云港市建筑材料和建筑机械行业协会混凝土委员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江西省泰和县液化石油气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河南省安阳市旧机动车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辽宁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湖南省永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湖南省张家界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湖南省常德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湖南省郴州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浙江省江山市混凝土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浙江省慈溪市建设工程检测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四川省宜宾市砖瓦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旅游协会、西双版纳州旅行社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案。

  任爱荣指出,上述12起案件均属垄断协议案件,涉及建筑材料、建设工程检测、二手车交易、保险、旅游、供气等行业。其中,有9起案件是有关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行业协会涉及垄断协议问题比较突出。

  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执法机构对垄断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后,可向社会公开。“这次集中公布已查结的垄断案件,标志着工商总局建立起反垄断案件公布机制。”任爱荣表示,今后,凡工商总局或总局授权查办的垄断案件,都将通过设在总局网站的“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及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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