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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将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时间:2013-08-26 10:48

  上海证券交易所25日就光大证券“816事件”召开网上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表示,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体现市场公平性的角度,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发言人表示,对于境内期现货市场上不同的交易机制,长期以来是市场持续关注和研究的问题。近期因光大证券“816”事件,再次引起市场和舆论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其中包括:认为散户只能通过股价上涨和T+1交易方式来获利,面对市场下跌则无能为力,而机构则可以通过期指进行卖空对冲风险甚至获取暴利。

  发言人认为,这种观点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也存在误区。如果没有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存在,期指可能会对普通投资者产生更大的风险。但通过此次事件,市场的共识越来越充分,认为应加快推出“T+0”机制,减少因缺乏纠错手段导致的市场风险。

  发言人解释说,一方面国内现货和期货市场交易机制不统一,现货市场实行“T+1”制度,而期货市场实行“T+0”制度。股票市场上主要是个人投资者,而期货市场主要是大户和机构投资者。这就意味着,当股票市场出现异常波动,股指大幅下滑时,广大个人投资者无法在当天将买入的股票卖出,无法规避风险;而大户和机构投资者在股票市场所承担的风险完全可以通过期货市场实现风险对冲。

  发言人进一步指出,另一方面,股票市场上能够通过ETF申购赎回机制,间接实现“T+0”。具有资金实力的大户和机构投资者,可以用一篮子股票换取ETF的方式,卖出自己手中错误买进的股票;而个人散户因资金门槛等原因,缺乏“T+0”的风险对冲工具,在跟风买进后难以及时修正自己的错误。故有必要进一步抓紧研究论证股票“T+0”交易制度。

  “T+0”是一种证劵(或期货)交易制度。凡在证劵(或期货)成交当天办理好证劵(或期货)和价款清算交割手续的交易制度,就称为T+0交易。通俗说,就是当天买入的证劵(或期货)在当天就可以卖出。

  T+0交易制度曾在中国证劵市场实行过,因为它的投机性太大,为了保证证劵市场的稳定,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票和基金交易实行“T+1”的交易方式。即,当日买进的,要到下一个交易日才能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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