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投资运营公司试点的下一步方向也逐渐明朗了起来。3月1日,北京商报记者从业内获悉,2017年,国资委将全面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试点企业会进一步扩围,通过拓展授权内容,加大授权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这也意味着国有资本的监管方式在不断转变,国企改革已打响新一年度“攻坚战”。业内分析,本次试点扩围的重点领域或将瞄准产能过剩的煤炭业或建筑业,其中,中国建材、中煤能源可能成为下一个“吃螃蟹者”,入围试点企业名单。
建筑业、煤炭业或“突围”
本次要进行试点扩围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经营国有资本的公司制企业,这种企业持有国企股权,替代国资委行使出资人的职责。“组建投资运营公司就像一条隔离带,把国资委与国企隔开了一段距离,帮助国企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正是因为转变了监管方式,被选做试点的企业或将更加注重财务投资和收益回报,因此,国资委在选择试点行业时也会偏向于目前亏损风险较大的、产能过剩的行业,如煤炭、水泥、玻璃或建筑业等。
而具体到企业来说,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和恶性竞争,这项试点的企业一般会选择行业的龙头企业,而如果该央企有计划或已经进行了兼并重组,则入围的几率又增加了几分。
北京商报记者查阅发现,去年8月22日,建筑业两大央企中国建材与中材集团的重组方案获国务院批准,今年2月底,中国建材与中材集团重组方案获商务部批准,两大集团重组顺利完成后,新集团总资产有望超过5000亿元,且有助于淘汰部分落后的水泥产能,根据上述描述,可能将入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试点名单。
而在专家特意指出的煤炭行业中,神华集团已经入围第二批试点企业名单,但与之合作密切的另一家煤炭央企——中煤集团却没有在上一批入围。不过李锦表示,随着我国煤炭去产能的深入,煤炭企业如何提高产业集中度,如何淘汰落后产能并扭亏为盈已经成为众所关注的焦点问题,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中煤入围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将有助于企业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
从“被指过慢”到“改革提速”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最早可以追溯到2013年,当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我国要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次年7月,国资委公布我国首批国企改革试点名单,其中,选择了中粮集团、国投公司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陆续将21项权利归位于或授予企业。
国投公司董事长王会生公开表示,该公司会扩大内部授权范围和职业经理人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中粮集团董事长赵双连也表示,在入围试点名单后,中粮以核心产品为主线推进整合组建了181个专业化公司,并将用人权、资产配置权、生产和研发创新权等五大类关键权力全部下放,2016年实现利润总额61.5亿元,同比增长79%。
不过,在选择了上述两家公司之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陷入沉寂,久久没有再“突围”,这也导致国企改革一度被指进度过慢。“现在市场对于国企改革试点工作十分关注,一些地方国企也很希望能够借鉴央企的试点经验,但是在首批试点公布后的两年间,试点的成果和状况都没有披露,国企改革还应当加速”,李锦表示。
直到去年7月,国资委终于公布第二批国企改革试点名单,在保持原有两家试点企业的基础上,将国有资本的投资与运营分开,新增诚通集团、中国国新等两家企业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新增神华集团、宝钢、武钢、中国五矿、招商局集团、中交集团、保利集团等7家企业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至此,我国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已有11家,在宝钢与武钢合并重组为宝武钢后,目前还有10家试点企业。
“进入2016年下半年,国企改革显然在不断提速”,李锦表示,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将成为今年国企改革重点突破的领域之一。他指出,目前,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已经进入了公布结果并继续推广的阶段,预计今年将取得新突破。
配套权限下放范围仍需扩大
国资委相关人士本次透露,按照目前的定位和安排,本次选出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将兼具产业经营和资本投资运营职能,投资和开发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支柱性产业,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试点将从三方面着手推进,分别是发展国有资本专业化运营,同时探索有效的投资运营模式;探索国资委与企业的关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方式;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内部改革,探索市场化的企业经营机制等。
不过也有专家提出,现在国资委与国企的两权分离在实际操作上仍存在一些困难。“如果国资委只是让部分国企进行试点,但实际上许多手续仍需经过国资委审批,甚至有关部门不愿向央企授权,而要大包大揽做决策,那么即使成立了投资运营公司,也会导致国企领导人归属感不强、不愿负责的问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崔长林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对此,国企改革专家、上海天强管理顾问公司总经理祝波善也表示,如果国资委对国企的管理越来越行政化,管理的事项较为繁多,投资运营公司即使成立起来,也可能“名不副实”,最终的投资和运营权限仍然掌握在政府手中,因此在国资委与国企两全分离与权限下放方面,仍需有所规定。
实际上,去年8月,国资委首次将18项授权下放给首批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中粮集团。此后,国资委将不再干预中粮集团的战略和投资计划,崔长林分析称,这意味着国资委希望试点企业为自己的盈亏负责,但下放授权的范围还应该进一步扩大,央企领导人责任制也需要同步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