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大报告提出,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对此,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在10月31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这是对过去五年来中国参与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进程中的一个客观评价和总结,也是对未来在全球气候治理的进程中,所要发挥作用的期望和要求。”
解振华指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中国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将国内可持续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相结合,走在了国际社会的前列。
国内方面,过去十年,中国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减少了41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在“十二五”期间碳强度下降了21.8%的基础上,中国又提出“十三五”期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下降18%的约束性目标。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负责人李高表示,完成这一约束性目标需要作出艰苦努力。不过,李高同时表示,我国经济增长和碳排放脱钩的趋势初步显现,实现了经济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赢。我国也有望超额完成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
国际方面,解振华举例称,在多边进程中,中国积极地参加全球气候治理进程,特别是在《巴黎协定》达成、签署、生效的过程中,中国发挥了重要作用。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三次缔约方大会(COP23)将于11月6日-17日在德国波恩召开。解振华表示,希望各国兑现2020年之前的承诺、采取切实行动,设计好2020年之后制度安排。希望美国能够再回到《巴黎协定》的大家庭里来,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稳步推进碳市场建设
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工具,全国碳市场受到国内外关注,与企业、市场密切相关。
“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利用市场机制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项重大举措,国际国内都比较关注。”李高说。
李高表示,建设全国碳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出台完善的规章制度,建设可靠的交易系统,开展扎实的能力建设等。而且,相关制度政策还需要经过实践检验,碳市场建设需要较长时期的不断完善。
根据规划,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阶段拟涵盖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排放行业。参与主体初步考虑为2013至2015年中任意一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单位。
据测算,仅计入重点行业中数据基础最好的电力行业,碳市场规模就将达到37亿吨,比当前全球最大的碳交易市场欧盟碳交易市场(EU-ETS)20亿吨左右的规模还大。
从2011年起,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天津、上海、广东、深圳、湖北、重庆七个省市组织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这些试点纳入了电力、钢铁、水泥等多个行业,有近3000家重点排放单位。
据李高介绍,截至2017年9月累计配额成交量达到1.97亿吨二氧化碳当量,约45亿元人民币。试点范围内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呈现了双降趋势。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今年3月,国家发改委启动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建设申报的遴选工作,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江苏、福建、深圳等9个省市参与。
不过,至今未公布评审结果,全国碳交易中心花落谁家亦是未知数。李高表示,目前还在推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建设工作。
而对于碳市场本身,过去一年,主管部门不断强调碳市场平稳建设的要求。2016年12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勇在全国碳市场建设思路讨论会上表示,要把握全国碳市场处于初期阶段的特征,坚持先易后难原则,避免定位过高、欲速不达。
2017年6月16日的“第八届地坛论坛”上,气候司巡视员谢极又强调了中国碳市场的属性问题。谢极表示,碳市场“肯定为减碳服务,不是为了炒碳价”,建设碳市场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而且要平稳起步。
10月3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李高说:“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我们坚持将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工作定位,在碳交易系统运行过程中避免过多投机、避免出现过多的金融衍生产品。”
积极参加全球气候治理进程
国内气候行动稳步推进的同时,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最大碳排放国、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正引导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解振华表示,《巴黎协定》所标志的全球经济要向绿色、低碳转型的大潮流和趋势并没有停止。今年9月份,中国和加拿大、欧盟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了主要国家和各谈判集团代表的部长级会议。解振华表示,在蒙特利尔部长级会议上和美国代表开展了交流,美国虽然宣布退出《巴黎协定》,但明确表示还要继续参加谈判。
对于接下来的COP23,解振华介绍,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为2018年完成《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奠定基础。“今年应该是做加法,把各方诉求都能够反映在谈判的案文中,明年开始做减法,消除各种各样的分歧,最后达成一个实施细则的谈判成果。”
解振华表示,现在谈判当中有很多分歧,中国将在COP23上提出“搭桥方案”,希望各种比较对立的立场能够相向而行,以促成尽快达成实施细则。
2018年缔约方大会上,各个国家将开展一次促进性对话,对各国过去乃至将来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和自主贡献的目标开展交流。解振华表示,希望今年的COP23会议上通过磋商和讨论,能够达成一个促进性对话的框架、原则和程序性安排,明年转入正式对话。
同期还要举行《京都议定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CMP13)。相对于从批准到生效耗时不到一年的《巴黎协定》,《京都议定书》可谓一波三折。
直到现在,2012年通过的《〈京都议定书〉多哈修正案》都尚未生效。《多哈修正案》包含部分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量化减限排指标。其中,第二承诺期为期8年,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20年12月31日结束。
据参与过气候谈判的内部人士表示,发达国家旨在用《巴黎协定》取代《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模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区别,要求将减排模式和规则作为谈判重点,抹去适应、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等问题,不再就2020年前问题展开讨论谈判。
解振华表示,希望在COP23暨CMP13会议上各国能够就2020年之前的承诺和行动作出报告,检查各国行动,来督促各国进一步兑现承诺。特别是发达国家2020年之前要率先实现减排,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每年1000亿美金的资金技术支持,这也需要在这次会议上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