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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闸限电弊大于利,回归市场才是最佳出路
      时间:2021-10-19 14:32 作 者:

  拉闸限电,是指在特定的用电环境无法达到满负荷运载需求时,中断一个区域或部分地方的电力供应,强行断电的措施。往年在夏季用电高峰期,个别区域偶尔“限电”时有发生,但在今年尤其近段时间,全国大江南北多地纷纷集中限电,而且力度空前。据统计,先后已有20个省份出台了力度不等的限电措施,受此影响,一大批上市公司纷纷披露公告提示限电造成的风险。不仅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受到冲击,一些居民的正常生活也受到影响。舆论随即而来,各种解读层出不穷。撇开情绪上的表达,至少需要理性厘清三个问题:一是此轮缺电的诱因;二是“粗暴”限电之利弊;三是如何寻求优化解决方案。

  诱因:供需两端失衡,“能耗双控”倒逼

  从逻辑的起点看,电力短缺最直接的原因是电不够用。所谓供给不足,无非看两端。

  一方面,从电量需求侧看,近年来我国全社会用电量逐年攀升,今年用电量更是有明显增长。数据显示,从2016年的近5.7万亿千瓦时增至2019年的近7.3万亿千瓦时,即使受疫情影响,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继续同比增长3.1%,超7.5万亿千瓦时;2021年1~8月,我国全社会用电量约为5.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8%,全国有17个省份全社会用电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生产发展带来用电量提升,这很容易理解。在疫情有效的防控下,我国最早实现复工复产,尤其是今年以来欧美疫情持续反复,东南亚地区疫情严重扩散,很多外贸订单转而选择中国,使得我国许多公司相应提升了产能,用电量出现激增。

  另一方面,发电供给侧受到严重制约。根据中国煤炭市场网数据,秦皇岛动力煤5500大卡综合交易价格相比2020年同期翻了近一倍。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全年火电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为71.19%,水电占比为16.37%,其他方式占比不足12.5%。换言之,煤炭价格上涨,直接导致发电成本提高。问题在于,燃煤火力发电成本提高的同时,电价却不能跟随涨价,这与我国电厂的制度有关。2019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实行“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原则上上浮不超10%,下浮不超15%,基本上确定了电价的浮动空间。许多火力发电厂亏损严重,在企业亏损的背景之下,企业发电的积极性肯定不高,甚至有些企业刻意停止一些发电机组或者处于维修的状态,这进一步加剧了电力供应的紧张局面。

  那么,能不能通过增加煤炭产能而平抑煤炭价格呢?按照市场的规律,答案是否定的。煤炭价格居高不下,除了发电量需求的拉动和市场炒作因素,根本原因在于煤炭短缺导致“无米之炊”。从内部看,自有产能受限。过去几年国内煤炭供给侧改革,不断压制动力煤、炼焦煤产能,特别是基于降低碳排放的重要发展目标,关停并转了不少高污染、低效能煤炭企业。外部方面,今年1~6月,我国煤炭进口13956.1万吨,同比下降19.7%,大幅减少了3400万吨。虽然俄罗斯、蒙古、加拿大、美国炼焦煤相对增加,但体量小。总体而言,供给紧张的局面难以有效解决。

  当然,推动“拉闸限电”的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能耗双控”目标倒逼。这大概也是南方限电的主因。今年上半年,在我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的背景下,部分省份能耗双控指标未能完成,甚至在能耗强度等关键指标上还出现了不降反升。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显示,江苏、广西、广东、福建等9个省份被列为一级预警。考虑到年底即将到期的指标考核,一些地方“狂补作业”,情急之下选择粗暴的断供模式。

  短期数据可控,长期弊大于利

  如前分析,供给侧解决不了问题,只能在需求侧上做文章。抑制需求有多种做法,最立竿见影的做法,就是断供、限电。但这种“一刀切”的粗暴做法,有很大“后遗症”。从长远看,尤其是在新的发展环境下,可以说弊大于利。

  弊端之一,无视市场规则“粗暴”限电,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对许多中小微企业而言,因为疫情本就停工停产造成极大损失,如今又被动停摆,企业的损失谁来埋单?而企业一般又处在产业链供应链之中,由此造成的连锁违约责任谁来承担?显然,让企业承受这些损失,无异于雪上加霜。这些年,我们一直强调要俯身向下帮扶中小微企业,确实也出了实招,做了些实事,但是,好不容易的帮扶成果,很可能因为一时的“粗暴执法”而打回原形。不但会伤害企业发展本身,也会伤害企业家的感情。

  弊端之二,停电对减排而言,可能适得其反。从表面数据上看,停电可以促使第四季度耗电量大幅下降,再跟前三个季度一平均,单位产值的能耗肯定降了不少。但是问题在于,停电之后企业还是会想办法完成既定任务订单,老百姓的日子也要过。他们很可能会去寻找替代方案以减少生产损失和缓解生活不便。比如,购买柴油发电机发电,购买蓄电类照明设备等,而这些替代方案往往比原来电网供电的耗能、成本更高。如此,就会违背限电减排的初衷,实际耗能并没减少(有些没在电网的统计之列),运行成本却大幅上升,经济绩效和民众生活大受影响。

  弊端之三,传统式的“一刀切”治理方式,与追求高质量发展目标不相适应,不利于提升政府现代管理水平和能力。之所以会出现临检时的“硬”处理,问题还是出在平时管理不力。政府在单位GDP节能降耗上的工作不细、组织不严,才会出现后期紧张状况。由此可见一斑,地方政府的科学政绩观还有待进一步树立,在完成自身政绩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效益两者之间,地方政府选择了前者。这里也反映出一个深层次问题,一些地方对干部的考核仍是将GDP增长作为硬任务,而把节能减排作为软指标;一些企业的发展方式仍然还是只注重经济效益的获取,而忽视了环境成本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损耗。这是需要引起深刻反思的。

  回归市场,寻求优化解决方案

  应该说,无论是出于何种原因,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和治理水平上,都应坚持避免简单粗暴。而且,解决问题的价值取向切忌以牺牲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影响民生生活秩序为代价,因为所有的GDP指标以及节能降耗的目的,无外乎是为了实现更好的发展,无外乎是使发展更好地惠及民生。

  目前,大面积的拉闸限电已经造成了负面后果,当务之急是先要做好各种善后工作,不要再沿用简单粗暴的行政干预手段。更要坚持能效优先和保障合理用能相结合、普遍性要求和差别化管理相结合、政府调控和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做法,强调统筹谋划,优化配置资源、能源,最大程度减少对经济运行的不利影响。比如,一些地方充分考虑到经济运行实际,通过分级分类等精准举措,力求实现“限电不拉闸”。

  当然,再精准的限电操作,也会造成负面影响。在这个意义上,通过转型升级切实把能耗降下来,才是治本之道。从长远看,经济稳定增长离不开能源消费,而实现双碳目标需要节能减排,这是一个两难的选择。而此次“拉闸限电”引发强烈关注,进一步凸显我国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的紧迫性,也要求我们更加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统筹推动减碳与发展。一方面,要以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的政策规范为抓手,约束企业不当能源消费和污染排放;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保护企业合理的生产用能需求,避免超出发展阶段的运动式节能减碳行为。

  回归市场才是节能减排的最佳出路。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是必须实现的目标,排放权交易是效率最高损害最小的办法,征收能源税的效果就差得多,而使用行政命令手段强制减排和突击减排肯定是最糟糕的“下下策”。降低单位GDP的能耗只能在长时期中通过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来实现,而所有这些都有赖于市场自身的良性运转而不是政府的命令和高压。

  有一个大的背景绕不过,即是疫情及其带来的全球性影响。疫情增加了供应链产业链的不确定性,使得原材料、海运价格疯涨,进一步挤压了生产性制造业企业的利润空间。因此,一些国内外贸企业虽然订单增加,由于货单成本上升,利润可能不增反降,甚至会出现亏损。但这些都是市场经济规则逻辑下的正常现象。
  
  政府需要做的,是积极通过政策性调整,引导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有效调节作用。比如,此次限电的一个重要关节点在于,电价的相对刚性约束。是否可以进行“战时性”制度突破?通过一定幅度的市场化调价手段,让企业决定是否自主限电,还是愿意承受高价电的成本。另外,市场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资源的非均衡性分布,因此要打通市场壁垒,促进资源、能源市场的全网、全域的合理流通。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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