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小孩在非洲一家棉纺厂工作,他的家人觉得这给他们提供了收入,有些人却觉得这是雇佣了童工。各方的看法和角度不同,是冲突和风险的来源。”
在于5月20~21日举行的金融机构跨境投融资项目环境与社会风险管控及申诉问责机制国际研讨会上,金砖新发展银行政策支持局局长罗曼·诺沃切列夫以一个简单的例子提出了跨境投融资项目的风险。
他认为,和跨境投融资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相比,社会影响由于并不直观而不太被重视。但风险是存在的,金融机构必须要了解当地的监管环境,并充分倾听各个利益相关方的声音和立场。
这场区域性研讨会由亚洲开发银行(下称“亚行”)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主办,约有250名与会者,包括30多家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的代表、20余家中国金融机构的代表以及国际金融机构独立问责机制的代表。
正在制定问责机制
随着中国企业“走出去”步伐的加快和“一带一路”倡议的推进,跨境投融资所面临的环境和社会风险越来越受到关注,也亟待管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组组长赵华林在当天的研讨会上表示,中国对外投资存量已位列全球第二,预计未来几年,中国对外投资总量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对外投资的结构也将持续优化,“一带一路”则将成为对外投资的重点领域。同时,中国将经历从投资大国向投资强国的转变,对外投资将更加注重质量效益。
国家开发银行国际金融局信贷管理部副主任杜微提出,环境与社会风险管控面临的挑战及主要问题有: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环境要求差异较大;当环境规制受到政经因素影响时,风险较难预判与防范;缺乏促进沟通、解决信息不对等的平台;申诉应对时效性有待增强。
目前,亚行问责机制下设的合规审查委员会和执行局正在协助金融中介机构制定一个问责机制框架,目的就是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并保障合规和问责制的落实。
亚行合规审查委员会主席兼执行局局长唐丁丁在上述研讨会上表示:“由于经由金融中介机构获取亚行和其他多边开发银行贷款的数量不断上涨,这些机构急需确保能够为他们资助的项目以及受到此类投资不利影响的人员提供适当的环境和社会保障,并承担相应责任。”
2018年,亚行承诺发放总额216亿美元的新增贷款和赠款。
亚行合规审查委员会执行局顾问穆纳瓦·阿兰姆在介绍金融机构问责机制框架时提出,通过调查,不少金融机构或商业银行似乎尚未对其环境和社会绩效建立合规监管与申诉问责机制。而有效管理环境和社会风险及影响的商业案例,与未能解决相关冲突或争议的案例在成本的差别上往往是巨大的——搁浅资产或过时的投资,或由于监管、环境和市场约束、声誉风险等成本增加将付出更高的投资代价。
阿兰姆还在现场强调,项目层面上的申诉补救机制并不能代替金融中介机构层面上的独立补救与申诉机制。因为前者无法确定金融中介机构是否履行了它对环境和社会政策、标准和程序的承诺。另外,问责不仅意味着对行动负责,最终还要对采取或未采取的行动及其结果负责。责任可以分担,但问责不可分担。
尽调和风险评估关注这些要点
除了制定金融中介机构层面的问责机制,杜微还建议,要完善境外项目风险评估管理体系,完善团队能力建设及系统保障,并在项目管理中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另外,还可以通过培训、联合调研、合作融资试点等形式深化同业交流与经验分享。
中国进出口银行风险管理部处长张红柳则在现场分享称,建议对客户和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实施差异化的措施;同时做足尽职调查,在环境风险调查中特别注意污染预防和控制、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管理这些要点,而在社会风险调查中则重点关注社区健康安全、土地征用情况和文化遗产保护。
在风险评价上,张红柳认为,还应该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并且充分重视当地的产业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用地审批、安全生产标准和城市规划审查等要点。
在贷后管理环节,则需要对对环境和社会风险较高的项目,每半年一次现场检查,单独评估环境和社会风险;对违反环境和社会标准的情况,督促客户进行项目整改,视情况下调其贷款风险分类。
今年4月,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国也向世界倡议,要把绿色作为底色,推动绿色基础设施建设、绿色投资、绿色金融。
赵华林表示,今后要重点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不断完善绿色金融、绿色投融资技术体系建设,明确绿色项目标准、建立绿色评估方法、开发风险评估工具、共享生态环境数据,为对外投资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提供切实有效的技术支撑;二是加紧建设绿色金融、绿色投融资技术交流与服务平台,缓解金融机构和企业在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方面存在的人才和能力短缺困难。
(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