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发火〔202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部署,加快科技创新创业体系化、专业化建设,根据《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国科发区〔2018〕300号),经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科技部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现将北京科创空间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创E+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孵化器等149家孵化器(详见附件)备案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各地方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监督、管理与服务,加大支持力度,为科技政策扎实落地提供有力支撑,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高质量发展。
科技部
2022年4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