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名遂 绘
“有些地方的文物部门无法正面行使职权,只能通过群众举报的形式向省文物局报告,然后省局再要求建设单位对文物点进行保护。”在近日举行的中国南方基建考古区域协作会议上,专家提出的文物主管部门“曲线救国”一说,竟引发与会者的共鸣。
基建考古,即配合城市基础建设进行的考古挖掘。文博界有不发掘就是最好保护的共识,因此配合基础建设进行的抢救性考古,成为各级考古机构最主要的任务之一。
A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提出的“举报信”尴尬,几乎各家都遇过。1998年到去年,N市博物馆有两个基建考古项目入选 “中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但该馆考古队依旧感叹,“大型建设项目干预性大,中小型项目无视法规,造成一些珍贵且不可再生的古代遗存遭到严重破坏。”
F省博物馆考古研究所透露,目前该地区大部分开发区、城市新区建设都未开展考古调查,“只有少数开发区遇到第三次文物普查登录的古文物遗存后,才会由当地文物部门反馈到省文物主管部门进行干预后,开展数量很少的调查发掘。”
近年来,文物古迹保护成了热门话题,具体到每个考古项目,却是“撑死有名的,饿死无名的”。与会专家说,“一旦遇有能引起学界和社会轰动的,各级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投入大量人财物。整支考古队无论人员数量构成,还是资金和技术,都是最好最多的。而那些经费少、工期紧、干预多的基建项目在发掘质量上就要粗糙许多。”
钱,也让基建考古举步维艰。文物法规定,基建考古经费由建设单位出,钱袋子掌握在建设方手中,与建设单位的经费谈判成为各地文物部门普遍遭遇的难题。建设方觉得考古预算过高要求减免,或干脆边施工边谈判,让考古队干着急做不了事。
碰上爽快付钱的建设方,烦恼也并没有终止。1990年出台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规定,“按每平方公里500—1000元编列”。Y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提出,国家标准20年没有涨,建设方坚持用20年前的价格谈判,连挖土的技工都招不到,谈何好好发掘保护?而且考古经费按规定主要用于勘探,一旦遇到古代遗迹,建设方根本不愿支付发掘费用,更不用谈后续整理、研究和保护费用。专家呼吁:“文物影响评价机制如果能像环境影响评估拥有一票否决权,文物古迹才算真正安全了。”(记者 诸葛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