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重要国家里所仅见的最坏制度”
提起“货币”,今天人们的反应自然是全世界各种花花绿绿的纸币。虽然早在宋元时期中国就率先发明并使用了纸币,但是到了封建社会晚期,纸币却退出了社会生活,人民使用的货币又变成了银两与铜板,这在语言演变上也留下了痕迹,譬如今天江浙沪包邮区的老年人仍然习惯将纸制的钞票称作“铜”钿。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列强用武力打开了中国国门,重新引入了纸币,使得市面上的货币变得更加复杂。到了民国早期,在国内市场流通的货币,除本国银行发行的货币外,还有外国在华银行发行及各种进口的货币。1927年以前,经核准发行通货的银行,国内有几十家,在华外商银行也有十几家。市场流通货币中,既有银元银两,又有各种铜币和贬值的纸币,光是外国流入中国的银元就有15种。银两则有元宝、银块、厂条、银锭等。三十年代初,全国银两种类计有110种。辅币更是五花八门,随地而异,各不相同。单上海地区就有30余种。银元的种类既不相同,重量、成色自然也不统一。银元和银两同时流通和兑换使用,在具体操作上给商品交换带来诸多的不便与困难。当时大宗进货、批发贸易,以银两结算;零星售货以银元支付,手头两种货币,不能互相抵用。在经售活动中,常常出现所谓“银元押款”的怪现象,即有的商人拿银元作抵押去借银两;加上商人逐利,自然劣币驱逐良币,市场极度混乱,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甘末尔就感叹:“中国的币制是在任何一个重要国家里所仅见的最坏制度,它是乱七八糟一大堆铸币、重量单位和纸币凑成的大杂烩。”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全国完成了形式上的统一。当局开始努力整顿混乱的金融市场。1933年3月1日,国民政府颁布《废两改元令》,决定自1933年3月10起开始实施“废两改元”。规定“市面通用银两与银本位币1元或旧有1元银币之合原定重量成色者,以规元7钱1分5厘合银币1元为一定值换算率”。实行废两改元后,凡公私款项之收付与订立契约票据及一切交易均废除使用银两。彻底结束了近千年沿习的称量重量货币制度,消除了“两元共存”现象,银元成为全国唯一的通行货币。当时(20世纪30年代)在北平,一块银元可以吃一顿“涮羊肉”;在上海,一块银元可以买两份西菜套餐。要逛公园,一块银元可以买20张门票;要看戏曲或者电影演出,一块银元可以买10张门票。一块银元可以买一本较厚的书,或者两本较薄的书,比如一部《呐喊》售价7角。
法币的沦陷
在银元时代,中国的货币仍旧是贵金属。截至1933年,全世界仅有墨西哥、西班牙和中国还保持银本位制。中国是最大的用银国,但本国银产不丰,银材主要仰求于别国。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银元在中国是货币,而在放弃银本位制的国家已经成为商品,它与其他商品一样,价格随着供求关系而涨落,中国货币必受世界银价的影响,币值极不稳定。在世界经济危机的背景下,英、美等国相继放弃了金本位制,实行不兑现的纸币制度来应对经济危机。美国更采取了高价大量收购白银来提高银价的政策,导致中国白银大量外流。据估计,从1934年7月开始,上海所有银行的白银储存数量从6月份的58300万元,到年底的时候就降到了33500万元。白银的大量流出,造成了银根紧缩、商业萧条,这就迫使国民政府在1935年11月3日出台《施行法币布告》,确立法币作为无限法偿货币的主体地位,为了防止白银偷漏的局面,规定从此所有的商品和买卖都由法币支付;全部白银收归国有以充作法币准备金。
法币”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种由中央政府发行的纸币,可惜她生不逢时,甫一问世就赶上了日本步步紧逼,进而挑起全面侵华战争,国民政府的所谓“黄金十年”戛然而止,中华民族也跌入了苦难的深渊。
战前国民政府的税收支柱是关税、盐税和统税(特定货品的货物商品税,因税收方式视商品类型统一税率征收而得名),这些税收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等经济发达的地区,抗战爆发后这些地区相继沦陷,使中国丧失了40%的农业产值和92%的工业产值,关税和盐税更为日本侵略者所劫夺,因此国民政府税收大幅度减少。1939年度国民政府的税收只有4.3亿元左右,与全面抗战爆发前的1936年度的实际收入10.41亿元比较,减少了60%,而这一年的军费,却需要16亿元。由于国民政府控制下的西部省份无法开辟新的财源,国民政府不得不选择饮鸩止渴,通过增发法币来弥补赤字。
原本为了保证法币比值的稳定,南京政府规定,法币发行采取以金银、外汇为主的六四成弹性比例制,即现金准备金占60%,保证准备金占40%。到了1939年,重庆国民政府宣布生产事业之投资(即股票)和国民政府发行之公债也可以作为法币的准备金,最后在1941年3月,国民党五届八中全会宣布完全停止实行法币准备金的制度,解除了对法币发行的所有限制,打开了十分危险的潘多拉的盒子。
为弥补军费造成的越来越庞大的财政赤字,法币的发行如同脱缰野马,通货膨胀一发而不可收。从1942年初至1945年底,法币发行量增加10168亿元,年平均增长率为210%,1945年底的法币的发行量较1937年6月增加了730.8倍,平均每月增长率为6.7%。法币的购买力随之一泻千里。在1947年7月24日美联社电讯中,人们看到,100元法币1937年可买一头耕牛或两头黄牛,1938年值一头黄牛,1939年值一头猪,1941年值面粉一袋,1943年值一只鸡,1945年只值鸡蛋2个。由于国民政府如同掩耳盗铃一般不愿发行他们认为会对民众产生心理冲击的大额钞票,市面上很长时间里最大面额钞票都是100元,这就迫使民众即使是在市场上购买日常物品都不得不携带大捆现金。
“金圆蒋光头,哪得不呜呼”
1945年8月,日本宣布投降。当月,物价平均下降了三分之一,这是自1935年法币政策实施后的第一次真正的物价回落。但令人始料未及的是,抗战的结束并没有就此带来“和平红利”,为准备内战,蒋介石并没有遣散军队,而是积极备战。到1946年政府支出增加了3.2倍,收入却只能支付支出的37%。国民党政府超发货币的情况反而更加严重,1945年底至1946年底,法币发行量在原有的基础上又增加了2.6倍,平均每月增涨率为 11.3%,几乎为战时月增涨率的1倍。根据经济周报所发表的数据,上海的物价指数,从1945年9月到1946年12月这一年零四个月的时间内就上涨了28倍。此后的物价更如脱缰的野马,越发不可收拾。
1947年,随着内战的全面爆发,法币发行逐月加速提升,1947年发行量较上年增加7.9倍。至1948 年8月,法币的发行量较1937年6月增加了470704.4倍,仅1947年1~8月货币发行比上年增加了19倍,平均每月增涨率达到45.4%,换言之几乎每月翻番!作家茅盾在回忆录《我走过的道路》中这样说:“当时流行着这样的笑谈:‘在中国唯一仍然在全力开动的工业是印刷钞票’。”100元法币,1946年能买1/6块固体肥皂,1947年只可买1只煤球,1948 年8月19日只能买 0.002416两大米(每斤16 两)。
物价飞涨成为民国最后几年中的时代特征,士农工商皆在剧烈的通货膨胀中讨生活。广大民众已到了生计无着、衣食不保的地步,“由于购不着米,家无隔宿粮的职工阶级,已经无法继续工作了”,为了有饭吃,有些人竟不惜入牢。苏州一个关在牢内的年已六十多岁的吸毒嫌疑犯被法院宣判无罪后,他反而不痛快,要求法官再还押。他说,离开了监狱,外间没有饭吃,愿在牢内住下去!恶性通货膨胀影响到各个阶层的生活,以至“上等人家吃高梁米,中等人家吃豆饼、豆渣,下等人家吃草根树皮”。甚至向来生活优裕的知识精英也一下子跌入生活的低谷,有的甚至到了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凄凉境地。抗战之前,大学教授的月薪是400-600元(蒋介石作为最高级的特任公务员月薪也才800元,当然,委员长的工资基本不动),是熟练技工月收入的20倍以上。当时一个普通教授家里差不多雇有两三个佣人,以薪水养十口八口之家是不成问题的。而到了到1948年6月份,大学教师月工资“涨”到了500万元,辛苦一个月的收入却只能购买半石米,连自己的口粮都无法维持。季羡林在回忆往事时说,在政治经济完全崩溃的解放前夕,学术界的泰斗、德高望重、被著名的史学家郑天挺先生称之为“教授的教授”的陈寅恪先生“到了冬天,他连买煤取暖的钱都没有”。
为了挽救自己的命运,国民党政权在1948年8月19日做出了一次绝望的努力,以1:300万法币的比例发行没有任何准备金的“金圆券”。然而,军事上的溃败以及巨额财政赤字令国民党货币制度信用完全丧失。金圆券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贬值,其发行10个月的贬值速度,比法币发行14年的贬值速度还快得多。“贬值之速,已经不是早晚市价不同,而是按钟点计算了”。上海解放前夕,顾颉刚就在日记记载,“予购买豆腐时每方二十万,傍晚则三十万矣”。为此,机关职员“领工资拿到金圆券马上就换成银元、美钞或黄金,如果稍有延迟,即要蒙受贬值损失”。百姓在愤怒之余,拒绝使用金圆券,改用银元、铜元和铜钱,甚至于自愿返回古代,以物易物。甚至国民党军队也不要金圆券,西北军政长官张治中电陈中央:5月份发出薪饷金券,各部队以市场拒收,均原封退还。他请求财政部改发银元,以免运送金圆券徒增机费负担。国统区的老百姓甚至编了一首顺口溜:“百元1粒米,10万1寸布。金圆蒋光头,哪得不呜呼。”恶性通货膨胀也成为国民党政权留给新生的人民共和国的“负资产”之一,使得人民币发行后也面临着经济困难和金融动荡的危险处境。1949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5000元及1万元面值新钞……而到1953年发行的最大面值人民币已经变成了5万元……直到1955年,随着第二套人民币发行与使用,才算是最终消除了国民党政府遗留下来的恶性通货膨胀这一恶疾。(澎湃新闻)
参考文献:
虞宝棠:《国民政府与民国经济》,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
李金铮:《旧中国通货膨胀的恶例─-金圆券发行内幕初探》,《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9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