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第一次廉政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从今年开始,要逐步实行县级以上政府公务接待经费公开,一开始可能会有难度,先推出来再进行完善,逐步形成稳定的制度”。“公开的形式要通俗,要让老百姓看得懂,知道政府的钱是怎么花的,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2013年3月27日《新京报》)
这是李克强提出建立廉洁型政府迈出的第一步。先从县级积累经验,而后逐步推广,才有制度化全面推开的许多步。
十八大后,中央提出了新的八项规定,党政部门、工作人员作风大为改观。尤其在吃喝风方面的转变,使高档饭店的营业额下降七成,被迫向中低档转型;鱼翅、海参、鲍鱼少有人问津,成交量不足过去的一成;一种特有的鱼由8000元下降至400元,茅台酒由2000多元下降至1000元左右。但是,还有些部门和人员,抱着侥幸的心理或者变换花样大吃大喝,浪费公款,公示接待费便成为堵住大吃大喝、落实八项规定的必要手段。
也许,被要求公开的单位会说,公开接待费用会恶化投资环境。其实这样的担心是多余的。2010年,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白庙乡政府实行了接待费公开,每笔招待费用都详细列出,招待什么人,花了多少钱。透明的“账单”,反而帮助了乡政府的招商引资。该乡党委书记张映上说,由于白庙乡偏远,“三公经费”公开之前,没有一个商家问津。“三公经费”公开以后,有11家企业主动联系白庙乡,有两家已入驻,投资额达7000万元。一些投资者认为,“选择白庙乡,是他们的诚信透明行政环境吸引了我们。”因此,在公布接待费时,要按李克强总理要求的那样,以诚信作为支撑。政府与群众建立互信机制,政府的公信力才会提升,参与公共政策的积极性才会提高。这样才会增强政府在公民需求的回应力。
当然,老百姓最关心的是接待经费公布后对违规行为有无纠错机制。在加强信息公开的同时,还需强化预算机制的科学性,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只有内部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再辅之以媒体监督、群众监督,接待费公开才更具威慑力,政务阳光化的面积才能持续扩大至更上一级,更多部门。
以县级接待费公开为突破口的政务公开,会使政府更为直接地面对公众,公众更为清晰地了解政府的目标,不但让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以落实。期待接待费公开全面推广,并把接待费的推广作为试点,全面推行“三公”经费的详细公开,以此加快建设“阳光政府”、“廉洁政府”、“高效政府”的步伐。(文/李新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