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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真:成龙回应捐古建,未必是文化流失
      时间:2013-04-10 16:15

  

 

  4月4日,成龙连发四条微博表示,他已在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实地察看拟捐古建筑的安置地点,并将加快四年前承诺捐出的安徽古建筑挪至此地,成龙甚至表示他还将把手中的另外六栋安徽古建筑一起捐给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4月7日《中广网》)

  成龙的这一举动引发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一部分网友非常支持成龙的做法,认为他此举完全不为获取经济利益,而是能有效地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是在向世界宣传中国的文化精髓,况且如果继续将这些建筑存放在香港的仓库内的话只会成为白蚁的食粮。而另一部分网友则希望成龙能够将中华文化留在神州大地,希望成龙能够将这些古建筑送回香港。

  

 

  尽管让古建筑落叶归根、回到其出生之地的安徽自然是最好的归宿,但现实的问题确是皖南地区的各个县市的经济实力仍然欠缺发达,在现阶段实在无力去维护好这些“老古董”。所以,如果将古建筑现在就还给“安徽母亲”的话或许反而会起到好心办坏事的反作用,或许反而会是一种无心的破坏。

  

 

  因此,笔者认为将徽派古建筑送给新加坡大学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做法。首先,新加坡有很多的华侨、华人,中华文化是新加坡国家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因而徽派建筑到了新加坡后必定会受到很高的重视,就如同熊猫出国一样能够起到一种文化的连接纽带的作用。其次,成龙赠送的对象是大学机构。为了迎接这些建筑,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极其重视,极有诚意,既提供了场地又提供后续的维护,所以能够想象的是这些古建筑到了新加坡一定能够受到倍加的呵护。

  但古建筑出国这件事情争议的关键还不在于成龙应该将建筑送到哪里,而在于“文物”能否出国,私人都能否赠送“文物”?之所以要在“文物”上打上引号在于现在还不能确认成龙于20多年前鲜为人知的购买古建筑行为究竟是否合法,在于需要追溯这些古建筑是不是受到国家保护的文物?如果是文物的话,那么按照现行法律,自然不能出国。如果不是文物的话,那么作为个人私产,成龙当然有权力来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理,到底送到何处去也应当尊重其意见。

  

 

  但即使不是文物,即使已是遥远过去的事情,这次事件引发的争议对于今天来说依然有现实意义。第一,当地文化保护部门要认真地对现存的6000多幢徽派古建筑做好鉴定、分类工作,哪些是绝对不能卖给个人的、受到保护的文物建筑,哪些是可以自由交易的老建筑。这样至少可以在法律层面解决“文物”的问题。第二,就是要做好长远的古建筑保护规划,在地方经济实力有心无力的情况下如何引入社会化的资金来对古建筑做好维护、保护等工作。

  (文/金真)原题:成龙送古建筑出国未必是文化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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