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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永华:结扎致死百万买断追责是违法私了
      时间:2013-04-10 16:24

  这是一台针对当地许多已孩妇女的输卵管绝育术,沈只是众多计生对象之一,她的死被当地描述为“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意外死亡”。外界盛传的一起背景事件被当地官方证实:在去年湖北省计生工作年度考核中,通山县排在全省倒数第一,县计生局局长吉世贵被免职。而据死者丈夫透露,家属获得的“补偿”是100万,分两次给付,条件是“自愿放弃责任追究”(4月9日《昆明日报》)。

  明知道违反计划生育妇女不适宜做结扎手术,并且有权威医院出具的手续证明,却因为本县计生工作在全省倒数第一为由,强制将育龄妇女沈红霞送进手术室结扎,结果导致沈红霞大出血不治身亡。显而易见,对出现这样的严重后果,湖北通山县政府计生相关负责人,包括乡镇领导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旦死者家属追究起来,惊动上层部门,注定会有多名领导被问责。某些直接责任者甚至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当地政府不惜动用百万财政,赔偿死者家属,又特别要求签署“自愿放弃责任追究”协议。其用意非常明显,除了安抚死者家属,掩盖相关责任人的乱作为,就是意图花钱买平安,让相关责任人免受追究。

  但当地政府的这种行为,不仅又是违规违纪,错上加错,甚至是在滥用职权,涉嫌违法。因为强行结扎闹出了人命,应当立即上报,在查出事实真相并理清责任之后,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再行协商或依法给予赔偿。但走这样合法合规的“阳光程序”,相关责任人可能因此会收到处理,轻则官职不保仕途尽失,重者还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受害者的损失赔偿可能远没有现在这样多,选择百万买断追责“私了”,是慷国家之财。为个人换来免于追责的平安,而且其“私了”本身不仅不合法,“自愿放弃责任追究”的协议自然也不具有法律效力,死者家属因此诉诸法律,地方政府势必更陷入被动。

  实际上,这种由官方主导的违法“私了”,在一些地方政府因官员责任缺失所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中并不鲜见。因为受害者家属在拿到比依法赔偿多得多的私了费,往往出于惧怕遭到报复或其他原因不愿再追究,相关责任部门或官员既不要承担责任又不伤个人任何利益,落个全身而退,自然也是“皆大欢喜”。但是有了这种花公家钱为个人换来平安的成功并形成思维动力,政府部门或官员不仅不会从中接受教训,积极反思,可能还会在今后违法行政中变本加厉,受害的是群众,受损和危害的是国家。

  因责任缺失或故意违法行政给群众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依法进行补偿或赔偿理所应该,相关责任部门或官员也必须要为此承担责,接受问责。选择慷国家之财,漠视群众生命财产利益,并逃避责任追究,上级部门不能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不能因为能花钱解决的问题就不当成问题,而且官员承担行政和法律责任与国家经济补偿、赔偿也不能混为一谈。通山县的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在违法“私了”,如果能动用政府财政,花纳税人的钱为官员个人免去责任追究,我们还谈什么依法行政、依法治国?

  因此,通山县上级部门应当对这一百万买断追责的违法“私了”事件进行深入调查。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官员的责任得不到深究,滥用财政支出可以弥补一个家庭的暂时危机,却让政府依法行政形象和公信在广大普通老百姓心目中大打折扣,孰轻孰重,应当不难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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