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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子女可安排就业”是潜规则还是显规则
      时间:2013-04-15 14:22

  毕业于星海音乐学院乐器工艺专业的李宇锋工作快3年了,用他本人的话说,“现在干的(活)和学的专业基本没关系。”待业1年后,2010年7月,李宇锋进入广东兴宁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工作。然而,当地有人发现,李宇锋的父亲正是兴宁市民政局副局长李思中。(4月14日台海网)

  “兴宁市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凡是乡镇党委书记和局一把手,均可向上级提出要求,解决一名子女的工作问题。”当事人李思中说,这是市里主要领导表过态的,只是没有发文。

  不成文的规定,这是潜规则,还是显规则?

  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今天,很多刚踏出校门的莘莘学子为考取稳当一点的公职岗位,挑灯夜战如临高考,无奈僧多粥少,只能一再备战。广东兴宁的不成文规定真是如一根刺直插公众的心,“有个当权的爹真好”既是羡慕,也是质疑。这个不成文的规定是对社会公正的挑衅。

  我们可以理解,有的官员是在岗位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是人性化的关怀不需要体现在可安排子女就业上,为何要将民众关注的公平问题置于风口浪尖?领导子女可安排就业,这样的特权寒了多少民众的心。

  无论“官二代”还是“民二代”都是平等的,都应该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竞争。潜规则和不公平透明的显规则,都不会让社会朝着公正和谐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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