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评论 > 社论 >
    薛宝生:重温联合声明戳穿渔业协议阴谋
      时间:2013-04-16 15:21

  日方不顾中日联合声明、和平友好条约和联合宣言所确定的原则与精神,继续恶搞钓鱼岛,竟然单方与台湾在4月11日签署了渔业协议。台湾渔业部门声称,本协议签署后,将驱离进入钓鱼岛水域的大陆渔船。

  日台如此签署渔业协议,特别是台湾还要驱离来自大陆的渔船,显然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藐视,其险恶用心昭然若揭。香港《大公报》就此发表文章指出,日方去年在恶意制造“购岛事件”后受到大陆强烈抗议的敏感时期,突然变脸,主动提出重启台日渔业谈判,实在是黄鼠狼向鸡拜年。文章强调,台湾切不可因为日本政府的“小恩小惠”而放弃保钓立场。

  香港《大公报》的另一篇文章《台当局须坚守民族大义》认为,台湾渔业部门日前声称,将驱离进入钓鱼岛水域的大陆渔船。台湾的态度和做法,让人不解。台当局坚持“九二共识”,钓鱼岛是中国领土,两岸渔船皆可入内捕鱼。

  4月12日,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日台有关团体日前签署钓鱼岛渔业协议一事答记者问,反对日方在有关海域采取单方面行动,并要求日方严格按照中日联合声明确定的原则和精神妥善处理涉台问题。

  日台签署的渔业协议,不得人心,其涉台问题不容单方行动。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同台湾一样,都是中国的领土主权。在这个不可撼动的领土主权之下,台湾享受到了自由出入钓鱼岛海域的权利,台湾同胞也才更加理直气壮地开展渔业生产,不断地改善着自己的生活。

  这是谁也推翻不了的事实,世界上只有这一个中国领土主权具有合法合理性,不会再有以“中”字头为标签的第二个领土主权的存在。台湾,钓鱼岛,等等,皆如此。任何离间两岸关系,搞两个中国的动作,都是分裂中国的犯罪行为,必须给予粉粹。

  作为日本,纯属于明知故犯,而台湾充当马前卒,并以“中华民国”的名义与日本如影随行,引发了国人的不满。表面上是社团,实则为官方之间签署渔业协议,日本将台湾视为“中华民国”,可谓处心积虑,居心叵测。

  这里,我们重温自上个世纪70年代初以来,中日两国签署了三份具有重要意义的联合公报,也就是1972年9月中日实现邦交正常化那一天,两国签署的联合声明;1978年8月,两国签署的和平友好条约;1998年11月,两国签署的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即可戳穿日本与台湾签署渔业协议的阴谋。

  1972年版的中日联合声明说,中日两国是一衣带水的邻邦,有着悠久的传统友好的历史。两国人民切望结束迄今存在于两国间的不正常状态。战争状态的结束,中日邦交的正常化,两国人民这种愿望的实现,将揭开两国关系史上新的一页。

  联合声明表示,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日本方面重申站在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复交三原则”的立场上,谋求实现日中邦交正常化这一见解。中国方面对此表示欢迎。

  联合声明强调,中日两国尽管社会制度不同,应该而且可以建立和平友好关系。两国邦交正常化,发展两国的睦邻友好关系,是符合两国人民利益的,也是对缓和亚洲紧张局势和维护世界和平的贡献。

  为此,联合声明承诺:(一)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迄今为止的不正常状态宣告结束。(二)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担公告第八条的立场。……

  联合声明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既然如此,日本就应严格遵守这一原则和立场,不可去做伤害中国领土主权的事情,将台湾作为又一个中国看待。可以说,日方的态度和做法,无疑不是挑衅中国的举动,不能容许。

  1978年版的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明确规定:双方应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各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两国间持久的和平友好关系;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或武力威胁;任何一方都不在亚洲和太平洋地区或其他任何地区谋求霸权,并反对任何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努力;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按照平等互利和互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关系和文化关系,促进两国人民的往来而努力……

  按照这份和平友好条约的精神,日本不顾一个中国领土主权的存在,公然与台湾进行类似国与国的交往,可见其何等歹毒。这显然是挑战中国领土主权和和平发展的错误行径,严重破坏了一衣带水的睦邻友好关系和国际法准则。

  1998年版的中日关于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说,双方确认,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以及《联合国宪章》的准则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联合宣言指出,双方重申恪守1972年9月29日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联合声明》和1978年8月12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和平友好条约》所阐述的各项原则,确认上述文件今后仍将是两国关系最为重要的基础。

  联合宣言表示,日方继续遵守日本在中日联合声明中表明的关于台湾问题的立场,重申中国只有一个。日本将继续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联合宣言再次强调,双方一致同意根据中日联合声明及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各项原则,本着求同存异的精神,最大限度地扩大共同利益,缩小分歧,通过友好协商,妥善处理两国间现存的和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分歧和争议,避免因此干扰和阻碍两国友好关系的发展。

  我们今天之所以重温中日联合声明、友好条约和联合宣言的原则和精神,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正视历史,尊重共识,信守承诺,和平发展,互利互惠,而不是为了一己私利,就可以丢掉诚信,任意所为。

  钓鱼岛海域,固然有丰富的渔业资源,但是,这是属于中国的领土主权,日本和台湾根本没有任何资格和权力私下触碰。允许日本将继续只同台湾维持民间和地区性往来,并不等于将地区性往来升级到国家外交层面。

  因此,日本与台湾扯到一起,抛开中国领土主权擅自谈钓鱼岛海域渔业协议,确实荒唐可笑,显然是不怀好意。所谓的日台渔业协议,就这样在日本严重违背中日三个联合声明等文件的情况下,堂而皇之地签署了。

  日本把台湾作为一个国家对待,而台湾官方更是以“中华民国”的身份出场,简直就是一场闹剧,分明为中日联合声明、友好条约和联合宣言所不容许。台湾抬出早已不复存在的“中华民国”,日本当推手,本身就是离间两岸关系,其阴谋不会得逞。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浏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