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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多"蛮横"的民风才能把国企逼成"黑社会"
      时间:2013-04-18 15:30

  近日,媒体报道,潢川县八里村村民集体和中铁十三局施工方商谈宁西铁路复线征地赔偿等问题,双方发生冲突。中铁十三局300余人统一着装,均手持1 米多长头粗柄细的棍棒,不问青红皂白到场见人就打。对此中铁十三局集团副总经理姜保权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潢川的民风太差,社会风气太差。当地政府努力了,我们努力了,结果还发生这样的事情。”目前,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因为工程推进长期受村民阻挠,无奈之下,只好集体武力解决,以“民风太差”为由,无故打人、砸车,试问中铁十三局希望见到的“民风”在自己的这一行为上何从体现?搁置道德论不说,中铁十三局集体打人砸物的行为本身就是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的违法行为。而细究事因,潢川民风要差到什么程度,逼得300名中铁人如此豁得出去做出这种极端的行为?而中铁十三局又该多么无知,工程推进受阻不从根源寻找解决方法,竟然无视民情,罔顾法律,不顾集体形象,选择如此不当之举解决施工受阻的问题。这出“集体犯罪”的事件,又该谁反思?

  罔顾法律,“民风”不能成为掩没正义的借口。对于这次冲突,中铁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是因“民风太差”,长期阻扰工程施工,矛盾是长期积压而成。笔者不能苟同,矛盾固然不是短期形成,但矛盾不是违法行为的辩护理由。解决矛盾的方法途径有很多,工期拖延不能只究责于村民阻挠,村民执意要求把桥墩、涵洞工程交给他们做,是否出了利益之外还有对中铁十三局施工质量的不信任?中铁十三局未能及时发现并化解村民对工程的抵触情绪也是导致工程施工受阻的一个原因。此外,一个面对困难,“鲁莽行事”的集体又如何获取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呢?

  “民风太差”,当地政府部门难辞其咎。铁路施工是经过公平竞选确定的施工方,不论是从施工质量保证上还是规程的严肃性上考虑,中途更换施工方的做法都不符合相关规定。村民自己组建的建筑队也为取得国家相关的建筑资格,中铁十三局出于保障工程质量考虑不同意村民的要求,也是合情合理。而潢川的村民执意要在铁路桥施工上获取桥墩、涵洞工程,这股不懂政策法规的“蛮横”的民风,会不会是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普及和解释调和工作不到位,以致他们误解了中铁十三局呢?

  “强买强卖”群众是否也需理性?国家法律有明文规定,交易要建立在买卖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才有效,村民要求中铁十三局在施工工程中使用当地石沙料本就是侵犯了中铁局只有选择商品的权益。笔者不知当地村民究竟是想趁铁路工程“过境”为自己谋取利益,还是不相信中铁十三局的施工能力而提出“必须使用当地石沙料并把桥墩、涵洞工程交由当地村民施工”的要求。作为一名旁观者,笔者认为,潢川村民这种行为无异于“强买强卖”,换做谁,也很难“逆来顺受”。其实铁路工程“过境”本是有益于广大群众的好事,即便不会有施工时的短时利益,也会因交通的便利给当地群众带来可观的实惠,在中铁“集体犯罪”之事上,群众是否也该反思反思自己?(何奉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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