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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5名街道“一把手”缘何纷纷“落马”?
      时间:2013-04-18 15:32

  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的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干部陈学度贪腐案已于4月2日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后,4月15日,决定批准因涉嫌受贿罪逮捕陈学度。 成为深圳近一年时间来第五名“落马”的街道“一把手”。(4月16日法制日报)

  2012年以来,深圳市有53名街道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查处频频“落马”,其中包括五名“一把手”,他们大多因受贿罪、贪污罪而判刑坐牢。究其原因有三:一是 利益“蛋糕”滋生贪腐的土壤。深圳的街道实际管理的人口和资源,有些都远远高于内地的一个县。加之这三十多年来作为一直在高速发展, 一个街道就产生了一个个巨大的利益“蛋糕”。街道办往往担负有城建、房管、民政、城管、治安、环保、查违、抢险救灾、基层执法等广泛职能,职能多,往往权利就大,涉及的资金项目就多,就给一些街道工作人员,特别是街道“一把手”给了许多贪腐受贿的机会和温床。二是权利“一言堂”缺少制约。“一把手”权力集中缺少有效监督,推行党工委、办事处党政领导合二为一的做法,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但不利于监督制约,就很容易形成“一言堂”的工作局面,就会造成处理资产、人事任用、工作调整等方面一人拍板一人说了算,把基层的人事任用及工作调动也成了部分人牟利的渠道,辖区内工作人员的调动、提拔、从执法编转行政编等环节中收受好处 。三是监督体制软漏洞多。存在上级的监督太远,基层内部监督太软现象。 由于收支情况一人说了算,财政、审计对街道要求不是不严格,有些没有纳入审计范围,就出现了管理上的诸多漏洞,收支合不合理、资金管理、使用是否符合财经纪律缺少监督,违法违纪行为往往存在较长时间很不容易被发现。

  笔者认为: 制约基层“一把手”的权力, 的确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要制约。采取 多途径将 街道把“一把手”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建立健全有效的长效的监督、制约于一体的管理体制。二要制衡。杜绝基层组织或部门中出现‘一言堂’的局面,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模式;三要监督,研究、推进更广泛、更彻底的社会监督,用更好的途径来监督资产处置、资金管理、人员安置等,把资金安排使用纳入监管和审计范围,堵塞管理上的漏洞,把权利、资金用在惠民办实事上,绝不允许街道“一把手”在贪腐的温床里生根发芽。(作者为四川省江油市小溪坝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刘中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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