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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车行业调整份子钱别忘提高服务质量
      时间:2013-04-18 15:38

  “顾客就是上帝”这一经典营销理念,自其19世纪后期诞生起,就时刻活跃在商品经济的各个角落。如今,把顾客置于工作中心的服务思路更是根深蒂固地渗透入服务行业的方方面面。然而,经典营销逻辑在融合入北京出租车行业时却明显有些“水土不服”。

  4月16日,北京市交通委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关于加强出租汽车管理提高运营服务水平的意见》将于近期公布。其中提到,未来出租车价格将进行调整,调整后所增收益将全部归出租司机,不允许出租企业以任何理由增长承包金。(4月17日《京华时报》)

  管理的目的在于达到社会资源的最高效利用,服务的目的则在于实现消费者利益的最大化。由此而言,无论出租车行业管理机制如何调整,其中心都应该是围绕消费者进行。如今,“调整”成了涨价的代名词,出租车司机边为涨价高兴边为“份子钱”可能跟风上涨忧心,而消费者则没看到服务质量切实改善的前景。其对于行业核心问题的回避,再次给人一种“管理就是收钱”的错觉。

  既然此次《意见》出台的目的在于提高出租车行业的服务水平,那么自然要先理清出其服务不尽如人意的根源。其实早在2012年,《中国经济周刊》就指出,出租车行业出现“三输一赢”的利益格局,即:政府受胁迫,乘客无辜买单,出租车公司则坐享其成。这也就是说,出租车司机不是不愿意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只是其服务得不到相应的报酬。而乘客也不是没有支付足够的车费,而是车费并没有足额交付到司机手中。当然,公共管理部门也处于纠结之中,一边要承受市民因为出租车服务水平不高而产生的怨言,一边又不得不承认司机师傅们的确是有各自的难处。

  于是问题便归结到了出租车企业对于其司机们的“合法盘剥”上,是因为出租车企业与出租车司机的利益划分不均导致了行业服务水平的下滑。当然,这其中也不能排除个别司机因缺乏专业培训而在服务过程中做出恶劣的举动。

  通过对问题症结的梳理,可以看出,出租车行业亟待解决的,是企业与司机的利益纠葛,以及消费者评价机制的不完善。行业需要通过对企业利益划分机制的调整,达到企业与司机的双赢,而同时,也需要通过有效的消费者举报、评价机制剔除害群之马。再相比较于即将出台的《意见》,最受人关注的恰恰却是出租车价格的上调,而对于出租车企业利益非但没有加以调整,更有“份子钱”上涨之忧。出于市场原因对于出租车价格进行调整不是不可以,但是政策调整至少不能让消费者觉得自己要为低劣的服务支付更多的费用,因为正常的经营逻辑应该是先有优质的服务,而后才有与之相匹配的价格。

  出租车行业以其满足百姓出行的需求,一度被看做是民生项目。也因此,政府管理部门才对其进行更大力度的管理与调控。然而,民生项目不能脱离市场规律而存在,相反,越是重要的项目越是应该尊重市场规律。服务行业的中心是消费者,不以他们为中心,更多的意见就可能意味着更大的社会成本,而不是更大的市场效益。宋祖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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