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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日报:挂羊头就该只卖羊肉
      时间:2013-05-07 16:55

  “挂羊头卖狗肉”有了现实版。公安部门最新宣告破获一起经年的食品安全案件,不法商家将未经检验的狐狸、水貂、老鼠等肉品掺杂在羊肉中销售,并向不少知名火锅店供货。

  吃涮羊肉的消费者惊诧了!一惊:自己有没有吃进老鼠肉;二惊:怎么到结案时才知——竟然还有“混合羊肉”?且不论破案、检测、流通、处罚等环节,还原消费者最本质的诉求就是:对食品真实性的知情权。

  据报道,涉案嫌犯声称“以自己人格担保”,狐狸肉是掺过的,但绝没有掺过老鼠肉。这一“郑重表态”为人不齿,有人追问狐狸肉可否食用,有人求证鼠肉源自何方。其实,掺什么肉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掺了羊肉之外的肉,哪怕牛肉、猪肉、鸭肉,消费者都有绝对权利知晓。问题在于,即使有相应的“混合肉”标准,消费者到店里吃火锅时,也几乎没有一张菜单标明“羊肉混某肉”,也没有“混合羊肉”半价优惠的促销啊。因为,既然“挂羊头”的标签,就该只卖羊肉,不混它肉。否则,索性挂“两个头”。

  此事不禁令人想起今年2月发生的“欧洲马肉风波”。这一事件波及欧洲至少16个国家,欧盟有关部门作出的结论是这并非食品安全事件,而是标签欺诈事件。因为被混入牛肉食品的马肉是安全的,但即便安全,消费者还是没能从标签上知晓自己吃了“牛马肉”,更没能在价格上体现这种差异。所以这场并未造成生命健康损害的风波成了一桩“特大丑闻”。

  欧盟针对马肉事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地区食物链的监控,比如修订关于马肉经营许可的规定,加大惩罚力度,特别是对标签造假进行惩罚;完善欧盟地区马匹、马肉认证和追踪数据库系统,强化加工过程监管;加大成员国政府监督检查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发生。并非事发国家的德国,甚至在此基础上推出含10项应对措施的国家行动计划。如增加检测内容,即检测是否含有其它未知肉类。同时,通过互联网和热线电话向消费者及时公布召回肉制品信息。

  消费者的嘴巴和肠胃都不是检测仪器,总是期望权威部门及时发声,直接明了地告知“自己吃了什么”。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掺假羊肉的“信源”是公安部门,不是爆料人和媒体,也不是相关的监管部门。这是令人遗憾的。比较正常的顺序应是先监测到羊肉掺杂现象、通过检测确定掺杂羊肉销售范围、锁定制假售假责任人,而这一切都应信息高度透明,第一时间向消费者公布。

  本着信息对等、对称原则,挂羊头就该只卖 “纯羊肉”,类似的规范在其他食品中同样适用。比如果汁,必须标明原汁百分比,以及混合了其它什么水果;又如牛奶,依据奶含量多少,来区分牛奶与其它含乳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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