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报道,广州B25路公交车上一名乘客手机被盗,事发后该乘客不让司机开车,也不让乘客下车,声称一定要等警察前来调查。全车乘客为此苦等近半个小时,警察处理之后车辆才重新启动。类似这样的公交车上失窃案时有发生。那么,公交车上丢失东西,失主要求全车人陪着等警察合不合适呢?市民对此褒贬不一。
赞成
为了正义值得一等
讨论为了一部手机值不值得让满车乘客去等警察的问题,就如同当初讨论“警察千里追手机”值不值得是一个道理。这要看账该如何算,是用加减法还是用乘除法。当初西安的警察为了追讨一部被卫星定位到的被盗手机,不惜千里破案,他们追的仅仅是一部手机吗?其实不是的,他们追讨的是正义,是要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这满车乘客等警察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于失主来说也许是为了一部手机,但是对于社会来说,等的却不是一部手机,而是正义的力量。为了正义值得一等,别说是半小时,就是一天也值得。
报道中说,有乘客对此颇有微词,说“凭什么不让我们下车啊?你有什么权力呀?我们又不是小偷!”这话说得很有道理。但是,在没有查清楚之前,也仅仅是你自己知道自己不是小偷。今天你愿意为别人的权益而等,下一次别人也会为你的权益而等。今天遇到小偷的是别人,也许明天遇到小偷的就是自己。如果我们为了自己下车的权益,而不愿意等待的话,今天丢失的是一部手机,明天丢失的就可能是你的救命钱,如此放纵的话,最后就有可能丢掉的是一条人命。
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这个社会就是需要较真,更需要较真的人,也需要每一个人都愿意为这样的较真去奉献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或许,在这个车上,真的有乘客很忙碌,也或许等着去签订一个合同、一个项目,也或许正等着去和好友团聚。但是,当因为我们的付出,最终让小偷被绳之以法的话,我们是不是也收获了很多,这里面有齐心协力的精彩,有助人为乐的感动,更有社会正义的传播。
我们可以试着想一想,如果这次我们有的乘客因为自己不愿意为正义而等待,开门离去的话,也许真正的小偷就会趁机逃离。有了我们的放纵,或许这名小偷抱着侥幸的心理,将来就会更加狂妄,兴许就会变身江洋大盗,更有可能干出杀人越货的勾当。
正是我们的市民、我们的执法人员不愿意为小事情的较真,才有了复杂的治安环境,才少了路见不平一声吼的美好。从这件事情开始,我们都应该有所思考:是什么骄纵了那些不法分子们?是警察还是我们自己?
有的事情真的不能用值与不值来衡量,有的算式两头的数字原本就无法画等号,是1大还是2大,这个还要辩证地看。有没有权力让乘客等待,和法律有关,和权益也有关,但是更有关的是道德、是正义、是正能量。正义的事情多了,阳光灿烂了,雾霾就会消散。用乘法来算算这个账我们收获的还是很多的。
郭元鹏
评判
及时出警是解决关键
丢了东西,急于找回自己的物品,这是人之常情。公交车属于一个公共场所,不是某个人的“地盘”。表面上看,为寻找一个人的东西而耽误大家时间是没有道理的,而实际这又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小偷在车上,一旦开门就会溜之大吉,意味着寻回失物的几率降低了。而在车上调查乘客,只能依靠警方来处理。
在小偷没有把赃物交出来,我们又没有证据确认哪个人是小偷,交给警方处置无疑是最有效的办法了。按说在市内报警的话,接警后,警方应该很快能够到达目的地,半个小时后到达现场很不正常,至少在哪个环节还是出了问题。因为公交车属于特殊场所,发生盗窃后,保护好现场,警方如果抓紧时间赶到的话,破案成功率会大大增加。
所以在公交车上发生窃案,警方更应该及时出警,不仅仅是为了乘客的时间问题,更是为了迅速破案奠定基础。乘客把矛头指向失主,认为他的做法侵占了别人的利益,并不能完全站住脚,一旦自己在车上被盗,看见一车人全都下车了,肯定也是心急如焚。
万世钢
反对
看似有理实则大谬
失盗乘客不准司机开车,不准他人下车,是希望等警察来为其找到盗手机的人。在他看来,或许如果有人下车了,被盗的手机就找不到了。这看似有理,其实大谬,其行为至少犯了“三宗罪”。
第一宗罪,变相限制公民人身权利和自由。以手机被盗为由,禁止其他乘客下车,要求全车人等警察到来,涉嫌变相限制全车人的公民权利自由,说得严重些,就是另一种劫持。因这一无理要求,全车人的自由被限制了,权利被变相剥夺了,至少为了等警察牺牲了半个小时。有的误了火车,有的误了飞机,等等,各种情况都有。但在这位乘客眼里,如果有谁不愿留下来,谁就是小偷,车上的乘客为了避免自己被怀疑是小偷,只得留下来。由此可见,全车人都留下来,是因为“强迫”所致,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在这半个小时里完全被剥夺了。
第二宗罪,潜意识里犯了有罪推定的法律观念错误。这位乘客之所以要全车人留下来,他怀疑车上有人偷了他的手机,但谁是小偷,他并不知道,在他看来,谁都有可能是小偷,有罪推定的逻辑被用到全车人身上,也用到了极致。
第三宗罪,犯了要求乘客“自证清白”的法律观念错误。这位乘客虽然没有要求乘客“自证清白”,但是,如果有某位乘客能够“自证清白”,他定会放其下车,但是,怎么样才能“自证清白”呢?在其潜意识是等警察来由乘客向警察“自证清白”,这是比较狡黠的。“自证清白”是过去司法实践中经常用的办法,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公民心里同样有这样的观念。比如,超市保安怀疑顾客偷东西,要求乘客脱衣“自证清白”就是典型。
这件事是一个非常生动的法制案例,它给全社会上了生动的一课。
李冰洁
建议
法律难题可技术化解
一个人坐公交车被盗后,全车乘客是否应等警察,由于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能公婆各说各的理。但公交车等人多拥挤的地方偏偏又是盗窃案件高发之所,是不顾其他乘客燃眉之急的权利帮个人抓贼找手机,还是不管个人财产安全运送包括小偷在内的所有乘客,这是一个法律缺位导致的现实难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均有类似规定,个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一旦受到侵害,被害人有权利向公安机关等报案或者控告。警方在处理公交车盗窃事件时,一般会看看损失钱财多少和有无人身伤害,借此平衡被盗个人和清白乘客的权利,但如不能及时抓住小偷总是好人吃亏。
在法律没有细化之前,这个难题可以由技术手段暂时解答弥补。广州曾花费六千万安装公交车治安监控系统,试图全方位监控公交车厢,一旦发生盗抢警方最短时间赶到现场。可惜运行两年竟然有八成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根本无法采集案件视频。如果这个技术问题得到解决,监控系统就会遏制小偷盗窃。
另外,公交车防盗还可以利用信息技术:乘客乘车期间将公交卡与个人信息、财务信息绑定,一旦手机、钱包等贵重财物离开身体一定距离,监控仪器就发出声光报警。这样能准确定位谁是拿着赃物的小偷,根本就跑不了。针对小偷在公交车上的盗窃手段,比如“拥门”、“贴身紧逼”、“镊子功”、“刀片割”,通过重新安排排队设施、座椅栏杆的位置,进行针对性预防。当然,反扒民警也应该随时出击,制服和便衣相结合打击威慑盗窃。
一人被偷盗全车等警察的法律难题,虽然可以从技术层面暂时缓解,但归根结底还需要法律本身的答案。故此,只有从法律、技术等层面多管齐下,才可以让小偷在公交车等公共场所现形,从而避免被盗后的尴尬局面。
赵查理
■三言两语
●等警察来等得急死哥了!
——费默默
●作为社会人,尤其是作为经常乘坐公交车的乘客,面对公交车扒窃案,面对失主和公交车驾驶员提出公交车关门等警察的主张和建议,不能只算个人的权利账和经济账,必须计算一下社会账与自己长远的经济账。
——何勇
●大家加强防范为是!
——谢江山
●只是咱警察叔叔也太慢了,乘客怨声载道。车上的司机还是挺敬业的,配合事主,还要顶住大妈们的吵闹。大妈们你们也体谅一下事主的心情吧。
——温怡
●虽然干等着很急人,但是将心比心,如果失主是你怎么办?只有大家都有正义感并愿意舍小利,才能得大利。
——佟飞
●竟然是反对者占多数。
——李河
●本该15分钟出警的警察为何半小时才到?
——郭萌星
●小小的公共汽车车厢其实是大社会的缩影,事实上,全车乘客不过是耽误了不到半个小时,也并未延误重要行程,却群情激愤、度日如年。小问题为何引发广泛争议和思考,既有着民众维护自身权益和法律意识的觉醒,其实也折射出各人自扫门前雪的世态炎凉。前者固然可喜,后者也要反思。
——王丽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