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评论 > 社论 >
    审计报告“隐姓埋名”,监督如何硬起来
      时间:2013-08-02 17:53

  广东省审计厅日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审计报告列举诸多问题:6部门在非定点酒店开会74个,7家省属国企多计资产9.5亿元,1个市本级4个县违规使用保障房资金……但具体部门、市县、企业等都“隐姓埋名”。多名省人大常委直指审计报告不应有秘密,没点名意味着审计强度减弱。

  这份审计报告到底出于何种考虑而不指名道姓,是有意不点名还是不敢点名,尚不得而知,但提交给人大的报告居然对问题主体以“无名氏”方式表述,显然令人费解。重要的是,人大对审计报告不是听一听、走走过场,而是行使特有的监督权力。人大连问题主体都不知何姓谁人,谈何监督?又监督谁?

  社会监督亦然。每逢各种审计报告出炉,公众莫不希望从中看到谁违规违纪、如何处置,但报告对问题主体讳莫如深,等于给违规违纪者“遮丑”,也令公众产生“审计流于形式”的观感,社会监督更无从谈起,致审计效果大打折扣。

  从制度设计看,审计固有监督、评价、鉴证的基本职能,具体体现在对财政资金违规使用的预防、揭露和抵御,监管和威慑政府部门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堵塞浪费、截留、挤占、挪用等漏洞。因此,审计的目的不仅是发现问题,更在于其担当着“铁面包公”的角色,对发现的问题坚决纠正以及对违规者惩戒,同时,对社会起到以儆效尤的功效。从以往审计发现的问题看,往往也蕴含着财政资金违纪违规使用乃至腐败等深层次问题,而且还不乏“屡查屡犯”的现象。审计报告“屏蔽”了问题主体,无异于对违纪违规者“放一马”,如何能真正起到审计查错纠偏的功效?这就难怪一些单位及领导“屡查屡犯”了!

  事实上,社会各界对诸多审计报告“隐姓埋名”诟病已久。原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曾用“审计就是国家财产的看门狗”形象比喻审计的责任,坦言审计是“得罪人”的事,但“把所有人都得罪了,也就谁都不得罪”。正是基于这一认识,审计署对多个审计出问题的“国字头”部门公开点名,刮起一股“审计风暴”。遗憾的是,“风暴”未能在全国刮起来,并形成刚性的制度规定。

  审计报告本来就不应该有“秘密”,公开点名以形成压力,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制度完善,早已成为社会的共识与呼声。审计报告对问题主体“打哑谜”,表面看体现了“人情味”,实际上是把向人大报告审计情况仅视为“履行程序”,“我说你听”,关系到是否真正敬畏人大、公众监督的问题。如果审计不“得罪”问题主体,那就会“得罪”人民。使审计产生更大的威慑力,离不开人大、公众和舆论的监督。对审计查出的违规违纪单位及其责任人不仅应向人大公开,不含糊其辞,而且可尝试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制度的威力来自于严肃性。审计不是终点,审计后的措施一定程度上较之审计本身更重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绝不能以“不点名批评”简单收场,既往不咎。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基本都离不开“各级首长”的意志,伴随着问题的往往是官员的失职渎职。所以,对审计出的问题和相关责任人应实行实质性问责以警示来者,赢得民众对于政府管理严肃性的信赖。这也需要人大的跟进监督。





发表评论

最新评论
 
 
热点文章
浏览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