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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市场化用人选才机制激发国企活力
      时间:2020-06-23 07:15 作 者:

  近年在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过程中,为充分激发国企活力,注入市场化因素成为国企改革的主要方向。

  6月22日,国务院国资委网站发布关于《“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和《“双百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有关问题的回答,通过23个问答一一阐述了两个操作指引出台近半年以来广泛关注的具体操作问题。旨在通过答疑解惑让重点国企尽快推进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切实建立市场化用人选才机制。

  长期以来,受历史等因素影响,国企在效率方面往往不如民企,近年在互联网等新技术广泛运用的背景下表现尤为明显。其中用人选才机制正是影响其效率的重要原因,虽然过去进行的劳动用工、干部人事、薪酬分配三项制度改革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国企“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和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不过在当今人力资本至关重要的信息科技时代,仍需进一步的市场化改革。

  以职业经理人制度为例,可以说是现代大型企业的标配,此次关于职业经理人制度操作指引的问答亦明确,要在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基础上,更加突出落实董事会选人用人权,更加强调市场化的选聘和退出。薪酬方面则明确结合企业经营业绩情况、市场水平及内部分配政策等因素,坚持业绩导向,按照增量业绩贡献决定薪酬分配原则,逐步实现市场化薪酬水平。通俗地讲,就是用市场化的选人选材和薪酬制度,让管理层更有干劲,从而激发企业活力。

  至于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则通过明确任职期限、到期重聘、签订并严格履行聘任协议和业绩合同等契约、刚性考核和兑现等要求,强化经理层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等。突出强调考核结果不仅影响收入的“能增能减”,更要影响职务(岗位)的“能上能下”。换句话说,就是要用市场化的方法和规则考核国企管理层。

  事实上,相关市场化制度在民企可谓十分普遍,由于对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存在担忧,国企相关改革向来忌讳颇多,使得部分员工尤其是骨干员工,付出很多但未能得到与贡献相匹配的回报,这也是制约国企活力和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国企作为市场主体重要组成部分,也必须遵循市场规律,才能更好地激发活力。今年4月,为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其中的“基本原则”中第一条就是,要素市场要由市场决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要素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所谓的“要素”,既包含土地、资本、技术、价格,也包括劳动力。对于企业发展而言,人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因素。今年初发布的两个操作指引,旨在让“双百企业”率先推动人力要素市场化改革,而此次针对指引发布的相关问答,一方面足见监管层的重视程度,另一方面也意在督促相关企业尽快行动落实。

  总体而言,国企改革的目的是更加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高质量发展阶段的需求,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国企的效率。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务必让国企完善包括用人选才在内的市场评价机制,优胜劣汰,让核心人才与贡献较大的员工获得对等收入,从而提高员工自主性,激发企业发展活力。
 

(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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