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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市场化与法治化原则推动校企改革
      时间:2021-07-13 14:48 作 者:

  日前,债权人徽商银行以紫光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紫光集团进行破产重整。

  据紫光官网7月9日信息称,该公司收到《通知书》,其主要内容为“相关债权人以我集团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我集团进行破产重整”。

  不过,债权人提出的重整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以及紫光集团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这意味着自2020年10月紫光集团因债券违约深陷债务危机后,面临破产重整,这一消息及北大方正重整进展,均备受社会关注。

  紫光集团的前身是清华大学的校办企业,1988年清华大学科技开发总公司正式成立;5年后公司改组清华紫光集团,而后完成改制,正式更名为紫光集团。

  校企出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校企是一个历史产物,因为它们不像国有企业受到国资委监管,也不像私营企业有创始人或大股东管理,更没有上市公司受到董事会以及公众监督,校办企业产权关系与管理体制都不规范,所有权与经营权一直没有理顺,无法建立现代公司治理制度,内部管理存在不规范。

  第二个原因是建立在第一个原因基础之上,即实际控制人不受监督的情况下,校企的金字招牌在资本市场具有很强的优势,容易获得低成本资金,于是会走向同一条道路:通过高杠杆进行多元化扩张,忽视产业发展规律,以资本运作和资源整合为基础扩大企业规模。但是,这种扩张没有受到抑制,最终都会陷入流动性风险。

  当然,通过资本杠杆多元化扩张不是校企专属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很多民营企业亦是如此,追求资产规模并通过上市或者注入上市公司获得资产增值,而不是通过企业运营创造价值。但是,多元化扩张往往导致并购的资产缺乏盈利能力,主要是利用低成本资金通过资产升值进行金融套利,无法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这些企业今日面临的局面主要因为中国的大环境发生了变化。首先,最近几年,中国大力推动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收紧了资本市场的融资环境,一些高杠杆企业面临去杠杆压力,有些企业通过出售资产、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度过危机,有些企业则因为资金与资产状况恶化,也没能引入外部强援,只能通过破产重组予以清算。清华紫光债务违约后并未得到“救助”,尊重市场规律,才走到目前这一步。

  其次,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坚持科技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方向,尊重教育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改革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推动高校所属企业清理规范、提质增效,促使高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这意味着高校要回归主业,不能继续“一手办学,一手经商”。意见要求与高校教学科研无关的企业,整体划转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监管的国有企业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实现脱钩剥离。

  最近几年,清华紫光在芯片及大数据储存领域大举投资,但这些行业都具有资本密集型且回报周期过长的特点,紫光依靠债券融资难以支撑。但其资产相对优良,紫光可谓是“国芯”力量的重要一员。因此,据悉有多家企业积极提交重组方案。

  走司法程序进行重整是一种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化解方式,也有利于化解债务人的债务风险,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相信即使法院批准破产重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紫光集团的重整会相对顺利,这也是推动紫光校企改革的良机。
 

(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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