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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见】张五常:最低工资法害了穷人(3)
      时间:2013-04-02 11:39

  两年前,当新劳动法正在推出之际,内地有一家大有成就、租值可观的机械产出机构,其主事人发表言论,建议最低工资大幅提升,他们可以接受云云。这家机构的意图,显然是希望够高的最低工资能为他们淘汰较弱的竞争者――没有谁会阻止他们把自己员工的工资提升到天上去。这机构主事人的建议是引狼入室,属捉虫之举。最低工资大幅提升会协助约束工人竞争的工会成立,从而蚕食这家机构的可观租值,没有多少租值可言的行家会偷笑。因为最低工资的存在而促成的租值蚕食,严重起来对经济有摧毁性。

  当两年多前读到北京推出的新《劳动合同法》时,我第一时间的反应是为什么北京要让此法鼓励着工会的成立呢?当时我想,不可能是约束竞争的工会,是搞工人康乐活动的吧,不应该反对。另一方面,我历来相信,约束竞争的工会与中国的体制结构格格不入,难以共存,所以没有说什么。其后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发表了《新劳动法与蚕食理论》,是一篇重要的文章,而这次谈到最低工资,想到这规限与约束竞争的工会的关系,紧张起来,赶写此文给北京的朋友提点一下。巧逢牛去虎来,新春大吉,专栏停了一期,让我能多想一个星期才动笔。

  是不容易读得懂的文章。租值消散与合约选择这两个话题我研究了四十多年。我是搞经济解释的。这方面的发展经济学漠视了三十年。今天还存在的不多的对经济解释有兴趣的研究院,在租值消散与合约选择这两方面,学子读物表上的文章还是我四十年前写下的几篇。看来火既尽,薪也难存了。

  可幸我用中文写下了更多。高斯说经济学发展的前途要看中国。

  (本文转自张五常凤凰网个人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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