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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谜:邓颖超未公开发表的遗嘱 为何无人敢执行
      时间:2013-05-0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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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源:《长江日报》2013年4月25日第3版,作者:佚名,原题:《邓颖超未被执行的遗嘱》。

  邓颖超1992年7月10日与世长辞,享年87岁。在她生前曾留下两份遗嘱:一是在她逝世时公开发表的遗嘱;一是1982年11月5日,即与她第一份遗嘱隔四个月后,写下的未公开发表的遗嘱,这份遗嘱是邓颖超亲笔写在两页普通的信纸上的。题目是:委托下列同志办的几项事。她写的下列同志是:杨德中、李琦、赵玮、张佐良、高振普、周秉德。她嘱托他们“组成小组”,“请杨德中负责主持”,“赵玮协助”,然后请这个小组在她病危和谢世时办理相关事宜。

  这6个人都是干什么的呢?杨德中当时是中央警卫局局长,中共中央委员;李琦曾在总理办公室工作过,后来到中央文献研究室任副主任;赵玮是邓颖超多年秘书;张佐良先后做过周恩来和邓颖超的保健医生和警卫秘书;周秉德是她的亲属,即周恩来三弟周同宇的长女,时任《华声报》副社长。

  邓颖超要他们:“在我患病急救时,万勿采取抢救,以免延长病患的痛苦,以免增加有关组织、医疗人员和有关同志的负担。”第二条:“我得病的时候,或我临死的时候,千万不要抢救,那时候抢救没有什么意义,只能延续那么一两天的生命,搞得医生和病人都痛苦。我看报纸上说美国有一个安乐死医院,人老了,该办的事都办完了,就可安静地没有痛苦地死去,我看这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可是,当邓颖超大姐病危时,能有哪一级组织和哪一个人敢于出面拍板,来实现她的遗嘱呢?没有,当时没有一个人敢出面拍板照她遗嘱去做。

  1991年7月27日,邓颖超因高烧肺炎住进了北京医院。在这之前,她进食已非常困难,生命垂危,她要求不要抢救了,可是没有哪一位领导和医生肯这样做!别说她是一位对中国革命有巨大贡献的老人,就是一位普通百姓,当她病危时,岂能眼睁睁地看她死去。特别是负责她病情的主治医生更是信心百倍,决心尽最大努力抢救这位老人。

  曾为周恩来做过多次手术的著名外科专家吴蔚然大夫,首先提出要为邓大姐“造一个胃漏”,即在胃上打一个口,这样可保证她能延续一至两年以上的生命。

  中央政治局当然同意了他的治疗方案,于是,于1991年8月1日下午,由吴蔚然大夫主刀,为邓大姐实行了“胃漏”手术,手术结果非常成功,于是延续了邓大姐一年多的生命。但是,1992年7月1日,邓颖超病情再度告危,专家们再次紧急会诊,然而已无力回天。就这样,她至死也未能实现她生前亲笔写的遗嘱——安乐死。她希望自己能做一名移风易俗的带头人,可惜她未能办到。(摘自《健康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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