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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原的孩子》:一本让我流泪的书
      时间:2013-06-26 15:10

  有时候,人好像真是被动地跟着命运行走,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好多情况下都由不得自己,就连什么时候能读到什么书,都好像是冥冥之中定好的。虽然,也肯定不完全是这样,但是好多时候,这其中的缘由,又让人说不清道不白。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见到了《草原的孩子》这本书。封面干净素雅,大约一指厚,估计内容也不多,当时我没有太在意这本书。这些年看得书多了,但给我留下深刻影响的书非常少,要说影响深刻,还是古代的那些经典,今人的作品,很少有让人难以忘怀的。

  那些天,自己外出办事,感觉非常的困,在大巴的摇摇晃晃中就迷迷糊糊睡着了。一觉醒来,看着车窗外单调的景物,觉得很无聊,于是,我拿出了那本新书——《草原的孩子》,打开书发现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现代诗歌、散文和小说。随便翻了翻,我就把目光情有独钟地停留在散文上面了,因为自己喜欢散文那种随心所欲的风格。我挑了一篇名为《切嘎尔宝》(切,藏语狗,嘎尔宝藏语白色)的文章慢慢地读了起来,文字很流畅,感情很真挚,很快我就进入了这些文字营造的世界。读着读着,我感到自己的眼球隐隐地发胀,有种特别想流泪的感觉……读到结束时,我哭了,由于在车上,不能出声,只能任泪水从脸颊滚落。这种哭,是一种莫名的感动,我的内心被文章中的“我”与那只名叫“切嘎尔宝”的藏獒之间的“友情”彻底打动。那只獒对“我”的忠诚,“我”对獒的无尽思念,纠结萦绕在整篇文章之中,就在这只白色藏獒绝食而死的一瞬,这种人与獒之间的情感交融碰撞在了一起,让人悲怆不已。更让人痛伤不已的是,这只陪伴“我”,接送“我”和同伴上学的獒,在死去后,竟然被附近的矿工挖出来吃掉了,连一丝皮毛都没有留下,让人无处去寄托这血融与水的深情。文章写到这里叙事的“我”哭了,读文章的我也哭了。

  在当下一切向钱看的浮躁中,在生活的尔虞我诈中,在不断地坎坷和痛伤中,我变得冰冷起来。尽管我内心依旧善良,但是在生活中已经很少有让我感动的东西了,透过生活中苦涩的泪水,我看到生活中似乎到处弥漫着硝烟,而自己就像一个早已置生死于度外的战士一样,总是以一种冷峻的眼神审视着这个世界。但是这一次,我扛不住了,被这篇三两千字的文章感动得一塌糊涂,它让我多年的坚强在一刹那间彻底瓦解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易”,无论人生的风雨怎样淘洗你,你生命的本色,总是不会被彻底清洗掉,在特定的时空,它就会呈现出自己真实的颜色。在这个时候,你就找回了久违的真实的自己——我依然是我,我就是我。这几年多次阴错阳差的失败,使我的内心有些麻木,遇到事情,只会要求自己坚强,再坚强,这样才能迎着风雨继续前行;这些年我很少哭,原因是,我知道哭是那么的无助和无奈,只有擦干眼泪努力,再努力,这样才能顶着烈日继续奋进。但是这样活着,我感觉很累,很累,有时甚至有一种活的不耐烦的念头,真想着怎么解脱了,能和时间一样悄无声息地消失在茫茫宇宙。我曾经从某种意义上揣测过,人活着和死去,不过是生命存在的两种状态,活着未必就是真正活着,死去未必就是真正死去,所以,人其实可以什么都不用怕,只需要去平静地去面对。

  多年来,在文学艺术方面不断地努力和探索,使我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文学艺术就其本质而言,就是在于表达人类的情感。可以这样说,情感表达的到位还是不到位,是作品好与坏的决定性标准。所有的艺术手段,都是为情感的表达而服务的,失去了真情感,所有的艺术作品充其量不过是一些文化垃圾。

  《草原的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每篇文章几乎都是因情而发,因情而写,篇篇都饱含真情,没有一篇是敷衍的应酬之作,没有一篇是无病呻吟的牵强之作。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作者并不是为了写作而写作,他的作品,其实是在写自己体悟的人生认识,人生感受,说白了就是在写自己的情感。这本书从头至尾,没有一丝一毫的浮夸,却把真情丝丝入扣地融入到了书里面的每一个文字中。

  书中《牵骆驼的孩子》、《站在山岗》、《故乡的草原》、《思念家乡》、《梦中的甘南草原》等篇现代诗歌,无不真诚地倾诉着一个来自牧区农家子弟对草原炽热的爱,在这里,这些爱就像我们童年时,母亲抚摸我们额头的爱一样无私和纯洁。“遥望帐篷上飘动的经幡,就像父母在向我招手,鼓励我勇敢前行。”([2]P6)从作者对草原上经幡的态度,就可以看出,草原在作者心目中的地位——如苍天一样不可替代,和父母一样重要,草原同时也是作者心中的一个神圣的宗教圣地,这绝对是一个纯粹的草原人所具有的情感,没有草原生活的经历很难写出这种感受。又如“我以身为尺丈量与你的距离,人虽然很遥远,心却早已匍匐在你的身边,我梦中的甘南草原。”([3]P19)这段文字,几乎是用宗教般的虔诚抒写着对草原的爱,就好像藏传佛教信徒,用身体的不停跪拜,丈量着与佛的距离一样虔诚。这种爱是世界上最真诚纯洁的爱,作者作为出生在天祝的草原人,并没有把自己的草原之爱,仅仅倾注在家乡的草原上,而是倾注在了包括家乡在内的所有草原上,只要作者见到草原,他都会用这种草原人特有的真诚的爱,去爱脚下的草原。从“我以身为尺丈量与你的距离”这句,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几乎可以为草原献出自己的一切,这是多么深沉厚重的爱呀!这也是作者用《草原的孩子》作本书书名的缘由,虽然书中还有其他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学生时代和城市生活的内容,但是无论哪一篇几乎都或多或少地让人嗅到草原青稞的味道,书中各篇情感的宣泄,一如既往地真诚自然,像酥油奶茶一样清香淳朴。书中文字,几乎全部是作者个人情感和认识的自然流露,书中文字行进的节奏也几乎是紧密追随着情感行进的节奏,它们一起和弦共舞,唱出了一曲草原之子的嘹亮歌声。

  在这本书里无论是现代诗歌还是散文、小说,都是那么的感人至深,令人遐想不已,究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作者的写作基本上都建立在个人生活经历的基础之上。如果只是泛泛地道听途说,根据这些扑风捉影搞来的信息,在书房加工创作,是写不出这么感人的作品的。通读作者的这本小书,我的觉得就是几乎每一篇都是基于自身生活的有感而发,基于自身经历的再创作;每一篇都让人感觉到了生活的真实,也感受到了平凡的个体生命在不同情境之下的真实感受。当下许多作者没有好好地体验生活,就心急火燎地创作,结果作品一出来,一些有实际生活体验的读者一看,就知道是书房闭门造车的产物,这样的作品很难经得住时间的考验。记得回家和父母看一些农村题材的电视剧,老爸和老妈经常说,这儿不合适,那儿有问题,说写东西的人,不负责任,是编出来的东西,没什么意思。

  但本书的作者,无论是他的诗歌、散文还是小说,就我阅读的过程看,似乎都能看到作者的影子,只是部分作品自身的成份多一些,部分作品个人的成份少一些。从文学的类型来看,本书属于现实主义作品,是立足于现实,对人生的思考,对生活的思考,和对现实中自然环境、平凡个体命运的关注和抚慰。

  作者有关草原的诗歌,之所以写的感情真挚,令人感动主要是作者来自草原,从小就生活在美丽的天祝草原,草原的草和木,草原的牛和羊,草原的人和事,都是融入作者生命的东西。写草原也等于是写自己的生命,草原是作者的生命之舟,无论人生际遇怎么变化,作者对草原炽热的爱将如草原上的子女对父母的爱一样永恒。正如作者《放牧的孩子》中所写的“我就是那放牧的孩子,常浸泡在父母的眼神里……沿着起伏的草原,去追赶牧群”一样,作者又何尝不是浸泡在草原的眼神里,在社会的“牧场”上追赶“牧群”。作者散文最为优美的篇章还是对于草原生活的描写,如最为感人的《切噶尔宝》,就是对牧区学生艰难求学生活的再现,“我”与獒亲密无间的关系,无不体现着牧区生活的特点。《我心痛的草原》、《愿夕阳更加美好》则是一个草原人在离开草原多年后,对草原的眷恋和对草原前途和命运的思考。从这两篇散文可以看出,虽然作者离开了草原,在城市里生活工作,成了一个地道的城里人,但是他骨子里永远流淌着草原的血,城市的繁华从来就没有把他身上特有的牧草味冲没。

  小说《丢不掉的恋情》几乎就是作者大学恋爱生活的放大和拓展。这篇小说很唯美,情节也缠绵悱恻,一个来自乡下牧区的高材生在大学求学,学习是清苦的,并且时不时为了“阿堵物”(钱)得“折腰”去工地打工。但命运让他遇见了晶晶,他与晶晶的恋情,却因自己的外公要带他去台湾上大学而起了波折,并且插入了外公和自己家庭的恩怨,因为外公跟着国民党军队,使“我”家在文革遭受了很大的冲击,几乎家破人亡。带“我”去台湾上大学,是外公对死去亲人的慰藉和对“我”的补偿,但是“我”最后选择了继续留在国内读书。

  《飘落的爱》、《城市爱情》这两篇小说,差不多是作者在多年机关单位生活的基础上创作的,并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和经历,进行了合理的想象和加工,不过度掌握得很好,两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很真实。

  《飘落的爱》描写了一个刚刚进入某科研院所工作的“我”与同事香香的一段失败的恋情。“我”与香香都是新进入单位工作的青年,在工作中相恋相爱,而所长从中作梗,让我去北京培训,然后自己和香香发展起来,关系暧昧,并让香香作了办公室副主任。培训回来后,“我”出于气愤打伤了所长,并被关到了看守所。在看守所的日子,我还为几个被黑心老板折腾到看守所的初中生补了课。文章中的“我”刚进入单位时,宿舍很简陋,什么都要自己动手解决。这在现在也是这样,飘泊在大城市的“蚁族”,都是从住这样的房子开始自己的城市生活的。在某个雨天做完实验,由于没带伞,香香和“我”就近到“我”的宿舍,却发生了缠绵时把床板压坏的事,给人的感觉都很逼真。记得我大学刚毕业,也选择了留在城市,大部分生活用品都是从旧货市场淘来的,经常不是这儿坏了,就是那儿坏了。

  《城市爱情》是一篇很优美的官场爱情小说,主要描写了在市教育局工作的王俊副局长,与比自己低两级的大学校友蒋蒙蒙的恋情故事,中间也穿插了王俊和郭局长因事升降的戏剧性故事,以及通过关系进入单位的史红与同事们相处的尴尬等内容。整个小说有血有肉,给人以较大的想象空间,官场生活的描写细致入微。饭局上项目办的马忠借着酒劲向史红表白,说自己如何喜欢她,这个描写很真实。我以前在机关工作过,常常有人借着饭局,故意喝的懵懵懂懂,然后借题发挥,或收拾某个人,或说一些不该说的事。

  看完整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尽管本书的作者名气不大,但他的书却让人感动,甚至流泪。本书饱含作者的真情,这种情虽然不是什么惊天动地的豪情,却能将你久久地萦绕,在一瞬间击中你内心最为脆弱的部分,让你情不自禁地潸然泪下。一部好的文学作品,不在于数量的多少,而在于书中情感的真诚动人;没有真情实感,纵使你洋洋洒洒写下百万文字,也不会赢得读者的一声赞扬。

  另外,一切文学艺术都是来源于生活,离开了现实生活的支持,文学艺术的创作就几乎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好的文学作品,在写作之前,必须深入生活,去感受生活的纷繁复杂,去捕捉人们在特定时空中内心与灵魂的瞬间颤动,这样你的作品,才会因实际真实而动人,引起读者久违的共鸣。

  这本书给我了一个感动,它将永远珍藏在我的心底,也希望大家把这份感动继续传递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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