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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王蒙《这边风景》:这边有色调浓郁的风景
      时间:2013-06-26 15:11

  王蒙最近拿出了他主要写于文革时期,文革后有所修改,却一直尘封着的长篇小说《这边风景》。小说长达70万言,写上世纪六十年代前期新疆农村的生活,以伊犁事件背景下一桩公社粮食盗窃案作为切入点,在若即若离地破解悬念的同时,展开了远为丰富多彩的伊犁地区独特的风土人情,为读者展现了一幅巨大的文革前夕少数民族日常生活的色调浓郁的风俗画。有人戏称这部作品为“出土文物”,它也确实沉睡了多年,一朝见天,对于当今读者、当代文学史和王蒙本人,无疑都是重要的,但它同时提出了一个必须面对的问题:这部写于文革的作品,究竟有怎么样的思想艺术质地,应该怎样评价它的审美形态,怎样确认它的文学史站位,以及怎样把它放在当代文学史的序列和王蒙的创作序列中来看。

  王蒙其实是很重视他的这个“孩子”的。1978年,笔者作为文艺报记者访问王蒙时,他那时还未完全“平反”,就曾郑重地向我谈过他写作时间最长的这部作品。但事实是,似乎总是找不到合适的机会面世。此后,新时期文学一浪高过一浪,王蒙写《蝴蝶》、《杂色》、《布礼》、《相见时难》,写《夜的眼》、《春之声》、《如歌的行板》,一会儿深切地反思,一会儿搞先锋实验,忙得不亦乐乎,而《这边风景》因为带着明显的十七年文学的胎记和文革时代的少许印痕则变得越来越不合拍了。再往后,王蒙以新启蒙的姿态审视和批判中国传统文化人格,写出了《活动变人形》,既揭露中国文化的“吃人”,又写它的“自食”,既写撕裂,又写变形,相比之下,《这边风景》的思路就更对不上了。到了今天,思潮的转换再也不那么明显和急促,我们相对进入了一个文化大发展的兼容时期,也就有了《这边风景》的出版和问世;王蒙考虑到年代的疏隔与青年一代读者的接受障碍,在每章后面加上了新写的“小说人语”,对该章加以评点,重在不同语境下的对比与和合。这既是两个时代同一作者的自我对话,也是作者与今天读者的对话,起到缓冲一下遥远陌生感的作用,尽可能将之拉回今天的语境。

  那么,在今天看来,《这边风景》的品相怎么样?我认为它仍然拥有强烈的真实性,众多人物由于来自生活而非观念就仍有活泼的生命,它的人文内涵,尤其是伊犁少数民族人民的乐观性格与人文风貌,表现得更为丰沛。从时空上看,作品确实显得有点遥远,伊犁边民事件,四清运动,也早已淡出人们的视线,但作品保存了大量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精神生态真实,涉笔人物多达五十多个,他们的家庭与社会关系的纠结,他们情感生活的原貌,边疆地区特有的风俗都跃然纸上;当然,作品肯定离不开当时流行的政治观念,术语,甚至斗争场面,但这恰恰保存了它的历史感。它的可贵还在于,既写出了那种特定的极难表现的紧张而又动荡的“人惊了”的时代情绪,又写出了那个时代斗争生活掩盖下的仍未绝迹的舒缓的盎然诗意和迷人风情,也即民族文化的阶段性的表征。对作者而言,也许并非他的预期,也许他当时就想发表,但不管怎么说,这部书因为时空的悬置而有了历史的,审美的,风俗史的价值,以及地域文化和民族文化的价值。它应该加进文学史之中,但加在哪里为好呢?

  我曾写过《浩然,十七年文学的最后一个歌者》的文章,认为浩然的《艳阳天》是十七年文学的幕终曲,因而自有其价值。现在看来,随着《这边风景》的出版,从时间上算,真正的幕终曲,应该还是王蒙的《这边风景》。我要特别强调的是,它们在审美上都不属于“文革文学”——因为没有那种“三突出”的绝对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极左品性,当然也不同于文革中的“地下写作”,而是大体上延续着十七年文学的某些特征。我认为,十七年文学与文革文学是有极大区别的,虽然二者有深刻的联系,比如左的思潮,阶级斗争与路线斗争的基本骨架等;但在十七年文学中,仍然有较为丰富的人民的“火热斗争生活”,人物有原型有真实血肉,即使写战争和斗争,也有一种美感——它有它自己的诗学,虽是偏斜的诗学。现在不提阶级斗争了,但并不意味着阶级斗争完全不曾存在过,也不意味当时的文学没有自己的诗性和美学。

  需要研究的是,是什么使王蒙在极左思潮泛滥的文革中还能以沉静之心,写出这样一部作品?王蒙并非身在世外桃源,也非不关心政治,并非没有压力和忧虑,也非可以逃离人人自危的环境,为什么他还是能保持住作品良好的人文品质?为什么在三突出作为普遍价值尺度的年代,他并没有向三突出,根本任务论的方向走去?这就不能不从作者的政治观人生观的深刻层面,作者的经历与个性,作者的偏爱,作者的创作方法,作者的审美意识诸多方面加以探讨。

  鲁迅先生说创作总根于爱,这话很适用于理解王蒙的这次写作,我甚至把它作为最重要的原因。看得出来,王蒙非常喜爱维族,哈族,及其它少数民族的人民,他好奇,赞赏,肯定,认同之情溢于言表,在他们的幽默与他的幽默之间,好像找到了知音和同类。王蒙于1963年“自我流放”,申请从北京来到新疆,后至伊犁,借住在当地维吾尔族农民的家中,与他们一起下地植种,同室而眠,朝夕相处如家人,后来,他成了生产队的副队长,学会了一口流利的维吾尔语。对于王蒙能学会维语或不止一种,文坛上一向视为奇迹,看来这不仅是聪明,还是喜爱。王蒙喜爱新疆各民族的文化,小说中对伊犁的自然风情,物产,气候,风俗,都极为欣赏夸赞。且看写伊力哈穆归乡一节,进伊犁的过程就是赞伊犁的过程,车上人说什么阿勒泰山太冷,冬天得提着棍子,边尿边敲;吐鲁番太热,县长得泡在浴缸里办公,而伊犁,插一根电线杆子也能长出青枝绿叶,说伊犁人哪怕只剩两个馕,也要拿出一个当手鼓敲打着起舞。作品写劳动场面堪称一绝,不论舞钐镰,割苜蓿,还是拌石灰,刷墙壁;写吃食则满嘴流香,无论打馕和面,还是烤羊肉,喝啤沃,总之,吃喝拉撒、婚丧嫁娶、衣食住行,宗教生活,都写到了。事实上,最根本的还是写出了他们幽默,机智,豁达,浪漫的性格,总体上生动地表达了维吾尔人民的原生态的生存方式、思维理念、宗教文明,以及积淀在其民族性格中的精神原色。

  须知,这一切是作为一个汉族外来者的眼光写出来的,能达到这样的深度和韵味,殊为难得。王蒙在“小说人语”中叹道,谁能不爱伊犁,谁能不爱伊犁河边的春夏秋冬,谁能不爱伊犁的鸟鸣和万种生命,谁又能干净地摆脱那斗争年代的斗争的辛苦与累累伤痕?并且说,他不得不靠近“文革”思维以求“正确”,但同时他“怨怼的锋芒仍然指向极左!”,这些话很重要,有助于理解全作。

  我认为,理想主义的内在倾向在创作中也起了很大作用。在王蒙的创作史上,革命理想居于重要位置,这部作品基本属于前期的王蒙。在审美上与《青春万岁》、《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很靠近,有血缘关系上的一脉相承。王蒙22岁写《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其时入党已八年,他满怀少年布尔什维克精神。总有一种“我热爱”的激情和“我相信”的信念支撑。他的名句如:“让所有的日子都来吧,让我编织你们,用青春的金线和幸福的璎珞”。在他的笔下,热爱人民,热爱劳动,追求光明和幸福,讴歌生活是多么美好,相信共产主义事业一定胜利,于是在文体上夹叙夹议,常常禁不住要站出来抒情。比如,小说写“我临离开新疆时,雪林姑丽夫妇为我送行,做了很多可口的饭菜……你腰上扎着一条白色挑花的围裙,头系头巾而不是花帽,你已经从阿图什人变成了伊犁人。临行前,你说了一句,如果他们用不着你,你就回来,我们这里有要你做的事情……这么多年来,你们了解我的为人,正像我了解你们。你说的这句话,你用你那天真的和温和的嗓音说的这句话,像雷霆一样在我心头响起!这真是金石之声,黄钟大吕。这是什么样的褒奖和鼓励!一点天良,拳拳此心,一腔热血又在全身奔流,此生此世,更复何求。谢谢您呀,我的妹妹,谢谢您呀,雪林姑丽……”,这样的大力抒情随处可见。

  所以,《这边风景》也可看作是一支人民的赞歌。它有较强的政治性,却有更强的人民性、理想性;后一点救了这部作品。与《青春万岁》比,虽然沉郁了许多;与《组织部来个年轻人》比,虽然少了一种自负与尖锐,少了批判麻木不仁的那种锋芒,变得小心翼翼,但“林震”还在,他的浪漫主义的革命理想遇到挫折后,理想主义未变。王蒙是主动要求到了伊犁的,此前他不愿更平安地当大学教师,也不愿蹲城市机关,而是选择走向民间,走向基层,扎根大地,不无浪漫成分。他说他是毛泽东《讲话》的认真的实践者,并非虚语,没有这些,就不可能有《这边风景》的产生。

  若从创作方法的角度看,又可发现,坚持现实主义精神是它穿越时空而葆有新鲜感的一个原因。现实主义的要义是忠于生活,是追求生活的真实性与生活的深刻性。王蒙自己说他写得太老实了,是的,若与他后来的汪洋恣肆相比,与他的意识流,语言爆炸,杂语洪流相比,差异太明显,从中不难嗅到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质朴气息。它的语言,具有双语特色,惟其遥远,惟其写实,充满了民间的智慧。有意思的是,当时王蒙才39岁,理应是下笔最为奔放无忌的年代。这恰好映衬出,新时期思想解放多么伟大,中老年的王蒙还能挥洒自如。然而,自由是双面的,自由固然有利于创作,但不会使用自由,又会使自由成为创作之累。戴着镣铐的跳舞,有时反倒有可能跳出“天籁激情之舞”。王蒙忠于生活,崇拜生活,热爱大地和大自然,陶醉于少数民族的风情,有作为人民之子的一面。他热衷表现生活的鲜活与灵动,当政治性与人民性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人民性。

  是的,这部作品里,“生活”才是主角,才是无所不在的主题。生活是净化剂;生活有永恒性;生活是诗意的泉源;不管多么黯然的生存,生活的内部总有强大的力量,犹如“幽暗的时光隧道中的雷鸣电闪”。正如王蒙说的,不妥的政策会扭曲生活,而劳动人民的真实与热烈的生活,却完全可以消解假大空的“左”的荒唐。我们看,就在那个压抑年代,人们的口头禅是“我哪里知道”,表现出了万般的无奈与无助,确有如乌尔汗与伊木萨冬一家的大不幸,但在这里,爱情仍在燃烧,爱弥拉与泰外库的爱情美丽得让人落泪,莱希曼肖盖提的抗婚,私奔,并引出了女儿莱依拉侨民证的纠纷。这里友情依然感人,如老王与里希提之几十年交情的笃实;这里干部仍然勤勉,热心,清醒而坚定,如伊力哈穆,尹中信,赵志恒们。“即使政策是偏颇的,民生是艰难的,生活仍然是强健的、丰富多彩的”。这就是现实主义的胜利。

  然而,不能不看到,这部作品里当时政治意识形态和极左政治的某些痕迹仍是明显的,在那个以斗争哲学为基础的时代,作者仍未跳出那个时代的典型的创作模式。作品围绕粮食盗窃案与伊犁事件,作为大悬念,沿着破案,抓境内外的敌人,展开一场激烈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的线索来构思全作。所幸的是,它并没有按这模式去强化阶级斗争,相反,在这个模式中,它缓解,消弭,更多篇幅写的不是一分为二的“斗”,而是合二而一的“合”。也许开始,作者想把伊力哈穆作为反潮流的青年英雄形象来塑造,他当过工人,入党早,根红苗正,他在伊犁事件当口归乡让我们想起某种模式,但可喜的是,他归乡后并没有带头打斗,却在处处保护村民,带领村民在困难时期改变贫穷面貌,以至遭到批斗。他的农民的灵魂重新回到他的伊犁人的躯壳,他的身心又回到自己的家园。(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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